2575万转出去,2258万转回来,最后为何只判还31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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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这桩案子,10月23日经
现代快报报道后,很多人第一反应都是:这账怎么算的?答案不在“感情价”,而在“证据账”。
事情得从李某说起。人结了婚
,日子过稳了,他却嫌平淡,转头和年轻女子曾某走到了一起。这段见不得光的关系一拖就是四年。更“方便”的是,李某还把曾某安排进自己公司做财务,既能天天见面,又方便资金来往。老话说,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风声很快传到妻子王女士耳朵里。
王女士一查账,火气直冲脑门:李某前前后后给曾某转了2575万元。这可不是小数目,是夫妻共同财产,凭什么一个人说了算?她直接把曾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
曾某也不慌,拿出流水说自己转回给李某2258万元,不能只盯着收钱那一头。法院一梳理,发现这笔账像团毛线:有李某让曾某给秘书、侄子转的钱,合计450万元;还有转给其他案外人的款项,没备注,性质一时查不清。最后按双方资金往来的差额结算:2575万元减去2258万元,曾某还应返还王女士317万元。
那婚外情赠与是不是就“合法”了?当然不是。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大额处分得商量着来。李某基于不正当关系把共同财产往外送,违背公序良俗,这种赠与原则上无效。差额结算,只是在复杂流水里算清曾某实际占了多少,不是给婚外情发“合格证”。
这案子像一面镜子:有人把婚外情当刺激,有人把转账当捷径,最后都得回到账本和法条面前。夫妻共同财产不是谁的私房钱,感情越界之后,金钱往往也要跟着“吐出来”。至于那些还没查清的款项,证据补得上,账就还得继续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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