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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单位在年底买了一些超市购物卡赠送给客户,超市给我们开的是“预付卡”发票。网上老师说这个预付卡的费用要等到消费时才能在税前扣除。那我们购买的购物卡均已赠送出去了,如果客户在今年年底前都没有消费,那这个费用是不是就不能在今年所得税中扣除了?
答: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提得非常好!企业在购买预付卡时凭取得的“预付卡”发票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因为在购买时只是预存了款项没有实际发生支出,在会计上应计在往来账上,等到“预付卡”赠送时,再从往来科目上转到相应的费用科目。所以,“预付卡”费用的扣除时点并非“消费”时而是“赠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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