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移动红绿灯的蓄电池又被偷了!”10月3日,成都市温江区公平街道某社区工作人员匆匆赶到公平派出所报案,称其在道路巡检中发现,路口移动交通信号灯配套的蓄电池再次不翼而飞。
警方排查发现,这已是同一路口同一设备,在短短一周内的第二次失窃。19日,办案民警接受了记者采访,还原了案件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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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路口两次断电
接警后,公平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据公平派出所民警黄冠介绍,10月2日凌晨2时50分许的监控画面显示,有男子骑车到路口后,先停车观察,确认夜间路面无人,随后靠近设备作案。设备下方的蓄电池用夹子固定,该男子绕到后方摸索了一阵,取走电池后,原本亮着的交通信号灯随即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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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的时候信号灯是亮的,他拿走东西之后灯就不亮了,我们大致能判断是人为断电。”黄冠介绍,作案后,该男子骑车往小路方向离开,视频侦查同事随即沿线追查其他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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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肯定还要向前排查,看他有没有提前来摸点或者其他行为。”黄冠说。继续往前排查后,警方又发现,9月27日晚,同一地点、同一设备也曾遭窃,红绿灯蓄电池被偷后,嫌疑人同样往小路方向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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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馆门口发现轨迹
核查无同伙后展开抓捕
“他出现的路口不是每个都能看得到,我们需要逐个核查。”黄冠介绍,经过线索摸排和视频追踪,10月9日,侦查同事发现嫌疑人卢某在温江区一家茶馆门口出现,民警随即对茶馆周边进行核查定位,核实其没有其他同伙后,对其展开抓捕。
经过讯问,卢某交代,他途经该路口时,发现移动红绿灯设备箱未上锁,想到箱内的铅酸蓄电池可以变卖换钱,便趁夜深人静、路面无人时,偷走第一块蓄电池。第一次作案没有暴露,卢某自认可以瞒天过海,没过多久又故技重施,将工作人员刚刚更换不久的新蓄电池再次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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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卢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公共设施不容侵犯
莫因贪念以身试法
民警黄冠表示,交通信号灯、配套蓄电池都属于公共交通设施,是保障道路通行安全的重要装备。盗窃、损毁公共设施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切莫因一时贪念以身试法,触碰法律底线,最终追悔莫及。
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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