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北京新东方大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覃某列为被告,涉及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11月20日14时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案件由该院商事审判庭(互联网案件审判庭)承办。本次涉诉事项关乎涉事主体在内容版权合规运营层面的权责界定,将对相关主体的版权维权及平台内容管理机制优化产生相应影响。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北京新东方大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覃某 案由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20 14:00:00 法院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法庭第四法庭 案号(2026)沪0105民初25331号 承办部门商事审判庭(互联网案件审判庭) 主审人李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公开的开庭公告涉及主体为北京新东方大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自然人覃某,案件案由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目前公告暂未披露涉案纠纷对应的具体作品项目及争议金额,案件排定的开庭时间为2026年11月20日,后续该案将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完成庭审环节,相关版权争议的权责划分结果将以法院后续出具的正式裁判文书为准。
天眼查数据显示,北京新东方大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5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窦中川,所属行业为文艺创作与表演,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中型,参保人数231人,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6号(北京神州数码大厦)8层-02。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20002019-08-08
综合点评
本案是新东方大愚文化针对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发起的维权诉讼,既关乎自身内容资产的合法权益守护,也将明确相关主体版权合规的权责边界。案件结果将为涉事企业优化版权维权流程、完善平台内容管理机制提供司法参考,对行业版权规范运营具备正向引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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