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某基层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化名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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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材料证据
陈某与肖某二人经自由恋爱登记结婚,婚后共同努力购置一套住宅与家用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进入稳定期后,陈某偶然发现肖某与婚外异性存在不正当交往,双方多次爆发争吵。为挽救婚姻,约束彼此行为,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一份婚内忠诚协议。协议明确约定,若肖某再次发生婚内出轨行为,婚内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归陈某一人所有,肖某自愿放弃全部财产权益。协议签署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协议签订一段时间后,陈某再次发现肖某并未断绝与第三者的联系,不仅持续私下见面,还频繁向第三者大额转账。陈某掌握完整证据后,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并依据婚内忠诚协议,将房产、车辆全部判归自己。肖某在庭审中辩称,忠诚协议限制婚姻自由,应当属于无效协议,财产应当平均分割。
裁判要点
法院审理认为,案涉婚内忠诚协议,是双方在自愿平等前提下签订,协议内容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属于合法有效的约定。肖某在签署协议之后,依旧持续与第三者保持不正当关系,已经触发协议约定的过错条款。结合提交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法院认定肖某构成婚内出轨。最终判决准予双方离婚,案涉房产、车辆归陈某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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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法院判决
法律解读
很多普通人存在认知误区,认为只要婚内出轨,法律就会直接判决出轨一方净身出户。但我国《民法典》并没有规定出轨就必须净身出户。单纯的出轨行为,只属于婚姻过错,法院一般仅支持照顾无过错方,酌情让过错方少分财产。本案之所以能够实现财产全部归无过错方,核心关键在于双方事前签署了这份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约定。
四川顶泰律师提示
在这里也要提醒大家,婚内忠诚协议不是写了就一定有效。协议条款不能限制一方的人身自由,不能剥夺一方基本生活保障,如果存在胁迫签署、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协议会被法院认定无效。如果想要拟定婚内财产或者忠诚协议,建议提前咨询专业婚姻律师,规范协议条款,规避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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