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日本投降后,鸡西矿区的调查人员曾接触到一名幸存者,他叫李军海。面对询问,这名机械厂工人没有先讲自己的伤口,而是反复说起母亲和妹妹,提到一处荒山上的焚烧场,以及那些没有来得及被送进矿井、却死在矿区的人。
煤炭,是战争机器不可缺少的能源。铁路运输、军工生产、矿山机械,都离不开煤。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后,日军对东北煤炭的控制越来越严,鸡西、滴道、城子河等矿区承担了沉重的开采任务。
问题在于,日军要的是煤,不是矿工的生死。
矿井安全设施被长期忽视,劳工被迫延长作业时间。冒顶、瓦斯事故和机械伤害时有发生,伤病者得不到正常救治。工棚拥挤,饮水和食物都难以保障,传染病便容易在劳工之间传播。
这不是单纯的生产事故,而是侵略战争下资源掠夺的一个切面。煤炭产量被列为硬指标,人的生命却被压到最低位置。矿工一旦失去劳动能力,往往就从“劳动力”变成了需要被处理的对象。
一、煤窑深处的“人”被当成了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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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前后,随着战局变化和资源压力加大,日军在鸡西矿区进一步强化控制。矿工来源复杂,有被强行抓来的,也有被招工名义诱骗而来的山东、河北等地农民。
李军海一家来自山东安丘。根据相关回忆材料,他们并不是抱着发财的念头进入矿区,而是相信了招工者的说法。张广太曾在山东城子河一带招募劳工,后来被受害者称作“骗子”。这一称呼背后,是许多家庭对招工真相的认识:所谓工作,不过是把人送进危险矿井。
矿工下井后,常常面对几种结局。有人死于事故,有人因饥饿和疾病倒下,也有人因体力衰竭被赶出作业队。矿区里的尸体无法及时安葬,只能集中存放,或者被抛入坑内。
当死亡人数不断增加,尸体仓库和掩埋地点逐渐难以容纳。横山、滴道、城子河等地,都留下了尸体集中处理的痕迹。地方资料和幸存者证言提到,矿区曾有万人坑及相关遗址,但具体人数因档案散失,至今不能简单用一个数字概括。
有工友问:“病了还能不能歇几天?”
得到的回答往往很冷:“干不了活,就没有饭吃。”
这句话未必出自某一个固定人物,却符合当时矿区的管理逻辑:产量高于生命,服从高于一切。
二、疾病没有被救治,反而成了清理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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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军海一家后来感染伤寒。伤寒的传播与饮水、卫生、营养状况密切相关,矿区工棚本就拥挤,劳工又长期处在饥饿和疲劳状态,病情很容易扩散。
正常的处理应当是隔离、治疗和改善饮食饮水条件。但在日军控制下的矿区,病人往往得不到这些待遇。有人被丢在工棚里,有人被赶出居住地,还有人连一口像样的药都没有见到。
值得注意的是,疾病只是表面原因,真正决定劳工命运的,是矿区管理者对人的态度。一个还能下井的人被视作生产工具,一个发热、咳嗽、无法走动的人,则被当成累赘。
1942年初,矿区开始出现焚烧尸体的行动。其表面理由是尸体太多、担心疫病扩散,实际效果却是减少遗体、毁掉证据。尸体一旦被烧毁,死者姓名、伤痕和死亡原因便很难留下完整记录。
更严重的是,焚烧并不只针对已经死亡的人。
这类行动具有明显的暴力清理性质。日军和伪军负责搜查、驱赶、押送,许多病重劳工及其家属被强行带离工棚。烧人场通常设置在偏僻地带,远离矿区主要道路,便于控制消息和阻止外人接近。
矿工们私下称那里为“烧人场”。这个称呼没有复杂含义,却准确反映了他们所见到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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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李军海倒在火场边缘
1942年一个傍晚,日军和伪军进入李军海一家所在的工棚。母亲和妹妹都已患病,身体十分虚弱。李军海试图阻拦,遭到殴打,头部受伤后昏迷。
关于当时的具体经过,幸存者叙述之间存在细节差异,但几个关键点较为一致:一家人被强行带往荒僻处所,火场中不只有尸体,尚有未能行动的人;李军海因受伤昏倒,后来在夜间苏醒,才获得逃生机会。
他醒来时,身边已经没有可以正常行动的亲人。火光、烟雾和杂乱的脚步声交织在一起,他没有力量正面逃离,只能趁看守疏忽,拖着受伤的身体离开火场。
这不是传奇式的脱险。李军海的逃生,更多是昏迷、混乱和偶然叠加的结果。若不是倒地后被误认为已经死亡,他很可能和其他人一样,再也无法离开。
逃出之后,他没有立即离开矿区,而是试图寻找母亲和妹妹留下的遗物。火场附近能够辨认的东西很少,衣物和木料已经被烧毁,遗骨也混在灰烬之中。
据其后来的回忆,李军海曾用手指刺破皮肤,把血滴在灰烬中,希望借此辨认亲人的遗骨。这种做法无法真正确定身份,却说明了一个残酷事实:当遗体被集体焚烧,家属连确认死者的机会都被剥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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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工友见到他后说:“别回去了,再回去也活不了。”
李军海没有争辩,只是问:“我娘呢?”
这个问题没有答案。
四、焚烧不是结束,而是对证据的抹除
战争暴行往往不止发生在屠杀现场。对尸体的集中掩埋、焚烧和转移,同样是暴力体系的一部分。
在鸡西矿区,劳工死亡数量不断增加,既暴露出强迫劳动的残酷,也可能引发外界追问。日军若任由尸体堆积,矿区的死亡规模就会留下明显痕迹。因此,焚烧行动具有双重目的:处理尸体,同时遮蔽死亡原因。
伪军在其中承担了执行层面的任务。他们熟悉当地道路和工棚分布,能够辨认劳工身份,也更容易被派去完成搜查、押送等工作。日军负责控制和指挥,伪军负责具体实施,二者形成了暴行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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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是,所有相关人员的姓名、职务和具体身份,并没有全部保留下来。材料中出现的“二鬼子”,有时泛指伪军,有时也可能指代受日军指挥的地方武装,不能把这一称呼机械对应到某一个人。
但身份称谓存在差别,并不影响行为本身的性质。强迫病人离开住处,把劳工及家属送往焚烧地点,已经超出了正常战争行为的范围。若其中有人在尚未死亡时被投入火中,更构成对平民生命的直接侵害。
这也是鸡西矿区惨案不能只被理解为“劳工死亡”的原因。矿难和疾病造成的死亡,属于侵略统治下的严重人道灾难;而有组织地押送、焚烧,则显示出暴力已经从压榨劳动发展为有计划的毁灭。
五、幸存者证词进入战后审理
李军海活下来,并不意味着这段经历很快得到承认。战争结束后,矿区秩序混乱,许多档案被毁,直接实施暴行的人也试图隐瞒身份。没有幸存者开口,许多死者连名字都难以留下。
李军海的证言价值,正在于它连接了几个不同层面的事实:他说明了劳工如何被招入矿区,讲述了矿井劳动和疾病状况,也指认了日军及伪军如何把病人和家属带往焚烧地点。
在调查过程中,证词通常需要相互印证。工友可以证明某人曾在矿井工作,家属可以说明其失踪时间,幸存者则提供火场和押送过程。口述并非不需要核查,恰恰相反,越是严重的案件,越要将不同证言、遗址和残存材料放在一起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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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军海曾面对审问者说:“烧人的地方,我去过。”
对方追问:“你怎么活下来的?”
他回答:“倒下了,他们以为我死了。”
几句话很短,却改变了案件的性质。它证明火场并非单纯的尸体处理地点,而是存在活人被强行带去、并可能被直接焚烧的事实。
战后,参与鸡西矿区暴行的部分伪军和协从人员受到审判,张广太也被列入受害者指认的对象之中。关于具体案件的审理时间、地点和程序,现有材料并不完全一致,但相关人员被公审并判处死刑的记载,在地方叙述和受害者回忆中多次出现。
审判并不能让李军海的母亲和妹妹重新回来,也无法恢复那些没有留下姓名的矿工身份。它所能完成的,是把私人记忆转化为公共证据,把“有人死在矿区”进一步确认成“哪些人、以何种方式、在谁的控制下死亡”。
鸡西矿区留下的,不只是废弃矿井和万人坑的地名。李军海从火场边缘爬出的那一夜,也进入了战后调查材料之中。有关他母亲和妹妹的身份,最终没有通过完整遗骨得到确认;能够确认的,是她们曾被带往那处焚烧地点,此后再没有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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