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 10 日,据极目新闻报道,安徽郭女士国庆期间在福建平潭花 282 元整租了一套民宿,入住后竟在客厅发现一台亮着指示灯的摄像头。她自称洗澡后曾未穿衣服到客厅取衣,画面疑似被拍下。更令人错愕的是,警方以 "客厅属于公共区域" 为由未予立案,房东则轻描淡写地回应:装摄像头,是为 "保障财产安全"。
一个 "保障财产安全" 的理由,就这样把房客最私密的瞬间,变成了监控镜头下的 "素材"。
诚然,房东声称摄像头主要朝向厨房和进门通道,未对准卧室,也未联网。可郭女士恰恰是在客厅,裸身取衣时被拍了个正着。
整租的房屋,本就是房客花钱买来的独享空间,入住期间,客厅就是他们的 "家"。在这个空间里,更衣、起居、谈笑,都是正常的行为。
一台未经告知、悄悄开着的摄像头,等于把房客的日常一举一动,都置于他人的注视之下。这哪里是什么 "财产安全",分明是对隐私权最赤裸的冒犯。
而这绝非孤例。近年来,从大理、丽江的民宿,到重庆、成都的连锁酒店,再到各地的试衣间、合租房,偷拍事件层出不穷。
有人把针孔摄像头藏在插座、烟雾报警器里,有人租下房屋后偷偷录制租客的私密生活并传播牟利。每一起曝光,都让公众脊背发凉 —— 我们住进一个 "家",却不知道哪一刻自己已经成了 "演员"。
这些案件背后,是同一个逻辑:经营者把 "防小偷" 的需求,凌驾于房客最基本的隐私之上;把摄像头当作 "万能保险",却忘了摄像头本身,才是最该被警惕的那双 "眼睛"。
问题来了:为什么这类事屡犯屡错、屡禁不止?
一是 "公共区域" 概念被滥用。当地以 "网约房公共区域须装监控" 的管理要求为房东背书,却把 "整套出租" 这一关键前提抛在脑后。整租之后,客厅哪里还是 "公共区域"?这分明是把管理便利,建在了房客的隐私之上。
二是违法的成本太低。一起 "疑似拍下裸身画面" 的事件,最终以退还 282 元房费了结,房东几乎毫发无损。当 "偷拍被抓住" 的代价,小于 "装摄像头防丢东西" 的收益时,理性的人都会算这笔账 —— 违法,就成了最划算的买卖。
三是平台的缺位。事发后,这套房仍堂而皇之地挂在平台上正常售卖,平台既未下架,也未追责,仿佛一切从未发生。托管方、平台的责任,就这样被悄悄 "隐身" 了。
这不是房东一个人的疏忽,而是一整套机制在失守。法律白纸黑字写着,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须设置显著提示;整租的私密空间,更不是经营者可以随意 "安防" 的自家客厅。可现实中,提示被省略了,私密被漠视了,"公共区域" 成了万能挡箭牌。
隐私权,是写在《民法典》里的底线,也是当代人的基本尊严。
希望有关部门应尽快厘清 "整租房屋是否属于公共区域" 这一关键争议,堵住制度漏洞;平台要当好第一道闸门,强制房东如实申报并明示监控设备;更要对偷拍违法行为严惩不贷,让每一次侵权都付出足以让人 "肉疼" 的代价。
毕竟,一间能让客人住的安心的房,才配得上 "家" 这个字!
柳昌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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