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结合律师亲办案件整理,当事人信息已做匿名化处理。
离婚后发现对方名下还有没分的财产,比如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还能追吗?这篇把法律依据和大连流程讲清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2号)第83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大连本地流程:
- 先查线索:梳理登记文件、合伙协议、经营流水,确认财产份额真实存在
- 再判断性质:是否属于离婚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
- 固定证据后起诉:到大连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提交起诉状、离婚协议或判决书、财产线索证据
- 法院审查:围绕"是否未处理、是否共同财产、证据是否充分"审理,可以判决、调解或和解
我们代理的亲办案件中,离婚后发现对方名下实际持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梳理登记文件与合伙协议、调取经营流水后,最终双方和解,委托人满意后撤诉。
给当事人的提示:
- 发现漏分财产不要觉得"晚了",法律给了再次分割的路径
- 线索比情绪重要,登记、协议、流水都能说话
- 注意时效,发现后及时处理
牛志强律师,大连婚姻家事律师。
本文结合大连本地婚姻家事案件实务整理,不代表具体案件或裁判结果,仅供法律知识科普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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