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茂名市人社局发布2026年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山东四部门联合发布恶意欠薪案例,苏州也有经营者因欠薪被立案。欠薪不是"拖一拖"的民事小事——达到条件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本文拆解入罪门槛、免罪路径与企业合规要点。
一、热点事件:多地密集通报"恶意欠薪"入刑
2026年以来,各地对欠薪问题的刑事打击明显加码。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典型案例,明确"恶意欠薪,必追刑责",指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两种核心违法情形——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以逃匿等方法规避支付——在相关案件中均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山东省四部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其中某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苏州也有经营者因欠薪被立案查处。
这类通报传递的信号很明确:欠薪问题正在从"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的传统路径,走向"行政责令+刑事追责"的组合治理。对企业和经营者来说,"先拖一拖再说"的侥幸心理,可能直接把自己拖进刑事程序。
二、罪名解读:什么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刑法》第276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拆解来看,这个罪名的成立需要同时满足三个要件:
要件一:行为方式。要么是"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比如老板关店跑路、注销账户、失联;要么是"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比如账户里有钱、公司正常经营,却明确表示不给。
要件二:数额较大。根据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或者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各省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执行标准。
要件三:行政前置程序。"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是入罪的关键前提。也就是说,人社部门等行政机关应当先责令支付;拒不执行责令,才可能进入刑事追责程序。这是本罪区别于普通民事欠薪纠纷的重要特征。
三、常见争议:这几种情况到底构不构成犯罪?
争议一:"公司经营困难,实在没钱发工资,也算犯罪吗?"
这是最核心的边界问题。如果企业确实因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而无力支付,且没有转移财产、逃匿等逃避行为,一般属于民事劳动争议,不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本罪打击的是"有能力而不给"和"逃、躲、赖",不是"穷得发不出"。但注意:困难企业的负责人同样可能因"转移资产、优先清偿其他债务、隐匿账目"等行为,被认定为具有逃避支付的主观故意。
争议二:"我只拖欠几个人的工资,金额不大,没事吧?"
"数额较大"有明确门槛,单个劳动者需3个月以上且达到当地标准(通常在5000-2万元幅度内),或者10名以上劳动者累计3-10万元幅度以上。未达标准的,主要走行政责令和民事途径;但多次违法、情节恶劣的,刑事风险仍然存在。
争议三:"用工是临时工、包工头下面的人,和我公司没关系吧?"
要看用工关系。建筑施工领域特别要警惕: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包工头之间互相推诿欠薪,实践中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越来越倾向于穿透认定责任主体;《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对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有专门规定,用工链条上的各方都可能成为责令支付对象。
争议四:"发工资前我先拿钱付了别的供应商,可以吗?"
工资具有优先支付属性。在有劳动报酬未付的情况下,将资金用于清偿其他债务、转移或隐匿,极可能被认定为"以转移财产等方法逃避支付"。经营再难,工资这条线的账要单独拎出来管理。
四、两大"从宽路径":及时补救能改变结果
《刑法》第276条之一还给了两条"回头路",经营者务必了解:
路径一:公诉前支付可减免。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也就是说,在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提起公诉之前,把钱付清、把赔偿谈妥,有很大机会获得从宽处理。
路径二:立案前支付可从宽。根据司法解释精神,在刑事立案前支付劳动报酬并承担赔偿责任,被害方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在是否立案、是否采取强制措施上作更宽松的考量。实践中,不少案件正是在侦查阶段通过积极支付获得撤案或不诉结果。
这两条路径强调的是"及时"二字。真等到判决下来,不仅刑事责任难以避免,征信、行业准入、招投标资格都会受影响。
五、单位犯罪:老板、高管、HR都可能担责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可以是单位犯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实务中,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分管人事财务的负责人,乃至直接经办工资事务的人员,都可能被认定为直接责任人员。如果公司决策层集体决定"拖欠工资",那不是"集体背锅",而是"集体担责"。
六、给企业的合规建议:把欠薪风险关进笼子
1. **工资专户与台账。** 依法开设并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程类企业法定要求),建立完整的考勤、工资表、发放记录,避免"说不清发了没发"。
2. **劳动合同全覆盖。** 明确工资标准、支付周期、支付方式,让劳动报酬的"应发金额"有据可查。劳务派遣、外包用工的,更要厘清支付责任链条。
3. **困难早报告、早协商。** 资金紧张时,主动与劳动者协商延期支付方案并书面确认,向人社部门说明情况,申请分期支付或纾困支持,切忌失联、跑路、转移资产。
4. **收到责令文书立即行动。** 人社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不要消极对抗——"责令后仍不支付"直接踩中入罪门槛。哪怕有争议,也要书面回应、积极处理。
5. **刑事风险自查。** 定期自查工资支付是否存在"数额较大+责令后不支付"的情形;发现风险的,在立案前尽快补足,善用从宽条款。
七、劳动者视角:被欠薪时怎么走程序?
对于劳动者,理解这个罪名的程序逻辑同样重要——因为它决定了维权的路径和时机。
第一步:固定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加班记录、微信沟通记录,一个都不能少。很多劳动者败在"说不清应发多少、实发多少",工资表和银行流水是最有力的证据。
第二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是"行政责令"的启动开关。投诉后,监察部门会调查并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或《责令支付通知书》——这份文书正是刑事立案的前置要件。所以,被欠薪后不要只等仲裁,先走劳动监察,等于为刑事追责"铺路"。
第三步:劳动仲裁与民事诉讼。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常规途径,仲裁裁决或判决书也能固定欠薪事实;拒不履行判决的,还可以走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步:刑事报案。满足"有能力不付或逃匿+数额较大+责令后不支付"三要件的,向公安机关报案。实务中,劳动者可以拿着责令文书和欠薪证据报案;公安是否立案取决于证据是否达到上述标准。值得注意的是,多个劳动者联合报案、证据链完整的案件,立案概率明显更高。
时间上的提醒:劳动争议仲裁有时效(通常为一年),劳动报酬争议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该时效限制,但离职后要及时主张;刑事报案越早越好,晚了可能面临证据灭失、经营者失联等实际困难。
八、政策趋势:欠薪治理的制度化
2020年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立了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等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配套的欠薪"黑名单"制度,将严重拖欠工资的单位和个人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在招投标、融资、出行等方面受限。2023年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相关配套规定、以及各地持续推进的根治欠薪专项行动,都指向同一个方向:欠薪的违法成本在持续提高。
对企业而言,这意味着"拖欠工资"不仅可能引发刑事责任,还会带来信用降级、项目受限等连锁后果。与其事后补救,不如事前把工资支付管理做扎实。
九、风险提示
本文为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各省"数额较大"标准存在差异,案件定性取决于具体事实与证据;欠薪纠纷中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民事诉讼与刑事追责的衔接规则复杂,遇到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
欠薪伤害的不只是劳动者的钱袋子,还有企业的信誉与底线。法律已经给"老赖型老板"划清了红线——及时发薪,既是底线,也是最好的风险防控。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