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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共育不是转嫁学校责任!湖北武汉。一中学被曝要求家长到校轮值延时晚自习,必须是学生父母,负责记录不守纪律的学生,不少家长质疑,学校的做法,对此校方解释:系家校合作的教学方式,“自愿参加,没时间可申请调整”,当地教育局:确有此事!网友纷纷质疑:归学校的教育,偏偏要绑定家长?
10月8日,据网友“吉利布丁猫”自述,其孩子就读于武汉市第十五中学,延时晚自习值班安排表注意事项规定,值班家长必须是孩子父母,轮值期间不得玩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
据介绍,延时晚自习时长为1小时30分,家长应陪伴孩子学习,维持良好秩序,并在纪律记载本记录学生当晚上厕所或不守纪律情况。
相关爆料引发了网友热议,武汉市第十五中学工作人员回应,因教师全天工作时长达14小时,加之第二天仍须上班,学生家长仅发挥帮忙值守作用。
并且,工作人员称,家长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到校,可及时与班主任沟通协调,校方未强制要求学生或家长参与延时晚自习。
武昌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已收到情况反馈,因此举系家校共育模式,校方应坚持家长自愿原则。针对部分家长的质疑,教育主管部门将开展进一步的了解、核实及处置工作。
评论区中,马上有不少网友提出疑问:教师职业特点决定了其每天的工作量,如果以每天工作14小时影响第二天工作为由要求学生家长无条件参与班级管理,那么学生家长不需要休息吗?教师假期不上班,工资是否该停发?
也有不少网友吐槽:现在的学校都咋了?我上学那会儿也没这么多事呀?初中三年我父母一次都没去过学校,当然那时候学校也不会无故让家长去学校的,更没什么“自愿”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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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家校共育不等于把晚自习管理责任转嫁给家长!
首先,《教育法》第50条规定,父母应当配合学校教育,但学校不得把自身教育管理义务强制转移给监护人。
同时,《家庭教育促进法》第19条也明确,家长是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活动,不是到校承担班级纪律管理工作。教育部多次明确,严禁将学校教育、安全管理事务摊派给家长。
很多人混淆了家校配合和学校本职工作。家庭教育是在家里面,晚自习在校内开展,属于学校延时服务,管理学生秩序是学校的法定职责。
也就是说,本事件中,家校合作可以是家长会、家庭教育讲座。但要求家长轮值看管晚自习、记录学生纪律,本质是把学校管理任务交给家长。
哪怕嘴上说是“自愿”,但在现实环境下,很多家长不敢拒绝,属于变相摊派。因此,学校才是延时服务的责任主体,教育主管部门核查之后,有权要求学校整改。
第二,教师工作负荷大值得理解,但不能以此为由转嫁工作!
首先,根据《教师法》第7条规定,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寒暑假带薪休假的权利。
评论区中,网友争论很激烈:老师一天上班14小时很累,可家长同样要上班谋生,也需要休息;
有人反问,教师有寒暑假带薪休假,是不是可以停发假期工资?这里要分清两件事,不能简单对立。
实际上,教师日常教学任务繁重、工作时间长,这是客观现状,值得尊重。但教师带薪寒暑假,是法律对教师职业特殊性的法定保障,不等于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可以交给家长。
所以说,教师的工作压力,解决方式应该是学校优化人员配置、合理排班,而不是让家长来承担校内值守工作。老师辛苦和家长也需要休息,两者并不冲突。
第三,教育有时代变化,但家校责任边界不能模糊!
首先,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第14条规定,父母承担家庭教育责任,重点在家庭内部品德、习惯培养,不是进入校园代替老师维持课堂秩序。
不少网友怀念过去:以前上学,家长很少去学校,更不用到校值班。时代变了,家校沟通更多,但不代表家长要承担校园现场管理。
事实上,家校共育的核心,是家庭和学校各司其职。学校管校内教学、纪律、安全;家长在家做好家庭教育。
一旦边界模糊,不断增加家长的校内事务,就会造成学校减负、家长增负。如果学校不断把管理工作交给家长,最后压力全部落到上班族父母身上。
最后,这件事的核心矛盾,不是反对家校合作,而是家校共育要有边界。延时晚自习本身是惠民政策,初衷是方便家长,不能反过来变成家长的值班任务。教育局已经介入调查,后续结果我们持续关注。
大家觉得,哪些家校活动是合理的?学校能不能邀请家长进班维持晚自习纪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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