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叫郑季衍的前中国电信员工火了。这位据传毕业于清华大学的年轻人,在网络上实名举报中国电信多名高管,指控他们在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项目中存在围标串标、伪造合同、虚报工作量等问题,涉嫌违规套取3800万元财政资金。消息一出,舆论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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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大客户事业部很快出来回应了。回应不长,信息量却很大:郑季衍“自2023年起无理由旷工635天,期间多次劝说无效”,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公司规章制度,于2026年8月31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至于举报的项目,已于2024年进行过内部专项核查,“其言论与事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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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的问题到底真假,我不知道。但这份回应里藏着一个让人越琢磨越不对劲的细节。
旷工635天,公司才解雇他?
按照中国电信自己的说法,郑季衍从2023年起就开始旷工,旷了635天,将近两年,公司一直忍到2026年8月31日才解除劳动合同。
这合理吗?
稍微了解一点企业考勤管理的人都清楚,绝大多数单位对旷工的处理都是雷厉风行的。一般来说,连续旷工3到15天就构成严重违纪,企业有权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国企在这方面同样有明确规定,旷工超过15天即可辞退,这几乎是行业通行的底线。
如果一个员工真的连续旷工635天,却只被“多次劝说”而未被处理,那要么是这个企业的考勤制度形同虚设,要么是管理层存在严重的失职。无论哪种情况,都在说明同一个问题:这家企业的内部管理存在重大漏洞。
“旷工”这个说法本身,可能就站不住脚
更值得玩味的是,郑季衍自己的说法和“旷工”截然相反。他声称从2023年起就通过内部渠道逐级反映问题,但“反映无果,反遭打击报复”,最终在2026年6月被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郑季衍说的是真的——他一直在公司上班、一直在内部举报,只不过因为举报而被边缘化、被停职、被逼走——那么“旷工635天”这个认定就完全站不住脚了。
反过来,如果中国电信说的是真的——郑季衍确实无故旷工635天——那新的问题又来了:这635天里,他的工资发不发?社保、公积金还缴不缴?年度绩效怎么算?如果照发,那“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认定就自相矛盾;如果停发,那企业等于承认自己长期放任一个“旷工人员”留在编制内,这又是什么管理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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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个问题,怎么回答都像是在左右互搏。
用“内部核查”回应实名举报,说服力不够
中国电信的回应还有一个问题:它用的是“内部专项核查”来否定举报内容。但举报的对象恰恰就是中国电信的高管。让自己的部门去核查自己人的问题,这在程序上就存在天然的利益冲突。
这就好比一场比赛,裁判和参赛选手是同一个人,然后裁判宣布“我查过了,我没犯规”。这种结论,公众能信吗?
更何况,郑季衍已经整理出18项原始证据,通过12388平台正式递交给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涉及的内容——围标串标、伪造合同、虚报工作量、资金违规分流、带病提拔——每一条都指向系统性违规,远不是一句“内部核查”就能打发的。
这件事的本质,不是“谁在撒谎”
郑季衍和中国电信各执一词,真相有待权威部门调查。但这件事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根源不在于一个前员工的个人遭遇,而在于公众对央企内部治理的深层担忧。
一个国家级项目,如果举报中的问题属实——四家投标方全是自家子公司、13天工期对应33779人日的工作量、7700万自筹资金97.8%涉嫌造假——那暴露的就不只是几个高管的问题,而是整个项目管理体系的失守。
如果举报内容不属实,那中国电信更有责任拿出经得起推敲的证据来澄清。用一份“内部核查”的结论来回应实名举报,不仅说服力不足,反而会让公众产生更多疑问。
公众需要的是一个独立、透明的调查结论
这件事情到现在,双方各说各话。郑季衍说的,中国电信不认;中国电信说的,公众存疑。
唯一能打破僵局的,是一个真正独立、透明的调查。不是由中国电信自己查自己,而是由纪检监察机关或第三方权威机构来查。
郑季衍已经把材料递到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接下来,公众期待的是一个经得起检验的调查结论——不管这个结论指向哪一方。
毕竟,财政资金的每一分钱都来自纳税人。一个涉及3800万元财政资金的项目,不应该只靠一份“内部核查”来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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