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刷到无锡这件真人真事,真的特别感慨,也特别解气。
有位曹大爷,年轻的时候离婚,之后一直一个人生活。
他不是无儿无女,实打实有四个亲生子女。
可让人寒心的是,这么多年,没有一个孩子回来看他、管他,早就跟断亲没区别了。
人老了,身边连个端茶倒水的人都没有,万般无奈之下,78岁的曹大爷找到了居委会。
他主动签了一份书面协议,把自己的晚年和身后事,全部托付给居委会。
协议内容很实在:
居委会负责他的日常吃住、看病就医,年纪大了送他去养老院,去世后帮忙办后事。
作为回报,老人名下的房子、存款、所有财产,去世后全部归居委会。
当时签字,老人的弟弟妹妹都在场见证,全程真实合规。
这一托付,就是整整16年。
这16年里,居委会真的做到了尽职尽责。
日常上门探望、照顾生活,看病垫付医药费,年纪大了安排养老院,最后安安稳稳送老人走完最后一程。
曹大爷最后活到94岁,一辈子孤单,晚年全靠社区兜底。
老人去世后,居委会在派出所见证下清点遗物,发现老人留下了房产、存折和不少现金。
有意思的一幕来了:
老人活着最需要陪伴和照顾的16年,四个子女杳无音信、彻底消失。
结果老人刚走4天,这四个人突然全部冒出来了。
他们不缅怀老人,不觉得愧疚,第一时间找居委会要分遗产。
居委会肯定不同意。
于是四个子女直接把居委会告上法庭,还找了个很牵强的理由:协议没公证,不算数。
但法律讲证据,更讲公道。
法院彻查了16年的全部记录,事实清清楚楚:
老人这16年的生养死葬,全是居委会在管。
四个亲生子女,16年零赡养、零探望、零付出。
根据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普通子女继承。
一审直接宣判:协议有效,所有遗产全部归居委会,四个子女一分钱拿不到。
几个人不甘心,继续上诉,结果二审依旧维持原判。
看完这件事,真的特别通透。
很多子女觉得,只要有血缘,父母的钱和房就该是自己的。
但天底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权利永远和义务对等。
你缺席了老人所有的苦和难,凭什么来分老人最后的积蓄?
不尽孝者,不得家财,这就是最朴素、最公平的天理。
你觉得法院的判决公平吗?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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