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冬,青岛市台西医院内科,黄永胜躺在病床上,身边是轮流照料他的儿子和儿媳。这个走过长征、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的老将,晚年并没有回到熟悉的军营,而是在监管和治疗之间度过余生。
先要说明一点,标题中的“17年”与公开判决记录并不完全相符。1981年审判时,黄永胜被判有期徒刑18年,因从1971年被羁押之日起计算刑期,实际执行时间与判决年限并不相同。吴法宪、李作鹏等人的刑期,也各有区别,不能混为一谈。
黄永胜命运的转折点,是1971年9月13日。林彪乘飞机外逃后,相关人员随即受到审查。此后,调查人员在清理和修复材料时,发现了一批带有黄永胜签字的文件,其中还包括与林彪方面往来的信件。黄永胜没有及时作出令人信服的说明,很快被停职审查,随后被关押在北京卫戍区。
审查初期,生活条件并不宽裕。黄永胜曾写信反映伙食问题,希望得到改善。据相关回忆,毛泽东看到报告后作出批示,大意是这些人身份特殊,生活待遇应当有所保障。看守方面得到的要求很明确:不能让他们生病,不能让他们逃跑,也不能让他们死亡,其他方面按规定管理。
这几句话,反映的是特殊时期对高级干部审查工作的复杂态度。政治责任必须追究,基本生活和医疗也不能因此被取消。黄永胜等人在北京卫戍区生活了数年,后来转入秦城监狱。环境有所变化,但饮食、医疗等方面仍维持了相应标准,并非普通犯人的待遇。
1973年,黄永胜被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职务。1981年,特别法庭对林彪、江青两个集团案件作出判决,黄永胜被判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由于此前已经羁押多年,判决下来时,他实际剩余刑期已经不长。
![]()
审判期间,项辉芳向组织提出了几项要求:拥护公审,对自己的历史问题作出处理;保留属于自己和子女的物品;并再次提出与黄永胜解除婚姻关系。她与黄永胜在抗日战争时期相识,1938年结为夫妻,后来共同生活多年,但婚姻内部长期存在矛盾。
黄永胜在军事上颇有能力,生活作风却屡受批评。抗战时期,他曾因个人关系问题受到聂荣臻严厉训斥。项辉芳一度提出离婚,但由于当时的家庭和组织因素,事情没有立即解决。多年忍让之后,她最终选择与黄永胜分开,这并不是一次突然决定,而是长期矛盾积累的结果。
“孩子怎么办?”这是她多年顾虑的事情。她没有把家庭关系简单处理,而是在承担责任的同时,尽量保住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九一三事件后,项辉芳受到审查,但没有被完全撤销军籍,后来还在军队机关担任过办公室负责人。每月领取生活费,也使她能够维持基本生活。
判决之后,黄永胜继续在秦城生活。一次检查中,医生发现他患有肝癌,情况上报后,组织决定准予保外就医,将他安置到青岛。出院前,有关方面曾要求他更改姓名。起初他不愿意,经过沟通后改名为“黄成”。
来到青岛后,他被安排住进四方区鞍山路附近的干部宿舍,治疗费用由当地公安部门承担。按照当时的安置方案,黄家分得三套三居室住房,一套供黄永胜居住,另外两套给长子和三儿子;两个儿子的工作也作了安排,日常照料由他们负责,每月另发100元生活费。
这些安排包括五项内容:治疗费用由有关部门承担;提供固定住所;分配三套住房;安排子女工作并由子女照料;按月发放生活补助。黄永胜听完后没有提出更多要求,只说这样的安排已经可以。对一个仍处于服刑状态、又身患重病的人来说,能够获得这样的医疗和生活保障,确实不同于普通服刑人员。
![]()
他曾提出想到广州看望旧部,但因仍在刑期内,活动范围受到限制,外出需要办理手续,最终没有成行。晚年照料他的主要是儿子,项辉芳没有再回到他身边。不过,他仍会询问孩子母亲的情况。听说项辉芳身体尚可,他才会放心一些。
1983年春,病情恶化的黄永胜向儿子提出两个请求:去世时穿一次军装,骨灰送回家乡咸宁。家属和有关方面同意了他的要求。4月26日,黄永胜在青岛病逝,享年73岁,身上穿的是军装,骨灰后来被送回湖北咸宁。
项辉芳一直活到2003年3月6日,因病去世,享年85岁。她去世后,子女将她与黄永胜合葬。两人共同生活数十年,经历过战争、荣耀、审查和分离,晚年各自生活,身后却仍安葬在一起。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