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局通知:2026年10月份大征期延长至26号,请大家合理安排好时间!小编给大家整理了10月申报期的几项要点:
(1)定了!10月征期延长!26日截止!
(2)10月1日起,个人提现新规正式执行!
(3)残保金年审倒计时:10月31日截止!
(4)广东试点!10月1日起增值税申报大变
(5)重磅!11月起,自然人“双税”扣缴来了!
(6)最后期限!11月1日前,成品油须实现“交易即开票”
(7)10月大征期,研发费加计扣除别错过!
(8)印花税申报实操!
接下来,小编为大家逐项梳理申报要点及政策变化。
01
定了!
10月征期延长!26日截止!
✅税局明确:10月申报纳税期限截至10月26日!
✅需申报税费: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
❗❗特别提醒:各地执行口径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尽早完成申报,避免逾期产生滞纳金或信用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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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月1日起,
个人提现新规正式执行!
自2026年10月1日起,抖音、快手、B站、微博等头部内容平台同步调整了自然人主播、UP主的个人所得税扣缴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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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核心变化:纳税义务发生时点从原先的“提现时”前移至“收益到达账户且可自主提现的次日”。也就是说,只要收益进入了可提现余额,无论是否点击提现,平台都将自动预扣预缴个税。
2. 政策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6号公告,平台按照连续劳务报酬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计税方法、税率等核心规则保持不变,仅调整纳税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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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特别提醒:对于2026年9月之前已到账、可自主提现但一直未提现的存量收益,将统一作为2026年9月所属期收入,由平台在9月15日至9月30日期间集中计算预扣税金,并于10月办理扣缴申报。
4. 实操提示:多平台从业者需注意,平台预扣预缴只是过程环节,次年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所有平台的劳务报酬将合并计算,扣除6万元基本减除费用和专项附加扣除后,多退少补。
03残保金年审倒计时:
10月31日截止!
残保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是每年的必过环节。
今年,为配套全国残疾人联网认证系统升级,各地普遍将年审窗口拉长至3–10月,并理顺“先年审、后缴费”的时序,同步调整申报缴费时间,确保企业完成年审后仍有充分缴费窗口。
以山东为例:2026年残疾人就业情况年审申报期为3月1日至10月31日;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将按全额计算残保金。
特别注意要区分两个环节:年审在前(残联系统,10月31日截止),缴费在后(税务端,山东为8月1日至11月30日),先年审、后缴费。
!!!其他省份的申报窗口以当地残联和税务部门的通知为准。(大部分地区的残保金年审截止时间都为10月31日,请大家务必注意时间节点,及时完成年审工作)
残保金核心要点,为大家整理汇总如下:
一、核心计算公式: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当地规定的安置比例-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二、公式关键指标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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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残保金税收优惠汇总
目前残保金各类减免、激励政策执行期限均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主要分为全额免征、分档减征、特殊减免、叠加财税优惠四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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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广东试点!
10月1日起增值税申报大变
继2026年6月,河北、上海、江苏、湖北、陕西五省市率先启动新版增值税申报表试点后,广东省税务局拟自10月1日起,在部分增值税纳税人中开展申报试点工作。
一起回顾一下,新版增值税申报表体系架构和核心变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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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月1日起,
自然人“双税”扣缴新规施行!
2026年9月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6年第28号公告,出台《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新规自2026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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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政核心变化
以往企业向自然人采购服务,仅需要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新规实施之后,针对指定七类服务,付款境内单位新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代扣代缴法定义务,和个税扣缴并行执行。
二、这7类服务,必须“代扣增值税”
公告明确,自然人提供以下七类服务,支付价款的境内单位要代扣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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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规则
• 业务口径:业务范围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执行,后续政策调整同步更新;价款包含货币+非货币形式全部经济利益。
•豁免情形:互联网平台从业人员通过平台发生交易,由平台企业办理代扣申报,不适用本办法。
三、扣缴主体与税款计算规则
•扣缴义务人:支付价款的境内单位(也就是付钱给你的那家公司)
•计算公式:应扣缴增值税=销售额×规定征收率
四、申报缴纳时限
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发生应税交易的次月1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并缴纳税款。
关键实操提醒:
①起征点规则:每次(日)销售额达到按次纳税起征点的,公司才需要代扣(2026年起按次起征点已提至1000元/次);
②税费同步扣缴:公司代扣增值税的时候,附加税费也会一起扣;
③杜绝重复缴税:公司代扣后,你去申请代开发票不用再交一次税了;
④优惠自主报备:如果符合增值税优惠政策(比如小规模纳税人免税等),记得主动告诉扣缴义务人并提供资料。
0611月1日前,
成品油须实现“交易即开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成品油零售领域全面推广“交易即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全国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应于2026年11月1日前实现“交易即开票”——即完成售油交易后,通过税务部门乐企平台即时向购买方全量开具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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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需根据自身信息化能力,选择乐企自用方式(自行改造系统接入)或乐企联用方式(对接第三方平台)实现这一功能。
未在规定期限内全面实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目前,中国石化湖北、北京、广东、山东石油分公司已成为首批试点单位,湖北全省1900余座加能站已于9月起分批推广。
实操提示:虽然截止日是11月1日,但10月份是最后的系统改造和联调窗口。成品油零售企业应在10月征期内完成乐企平台接入测试,确保交易数据、收款信息和发票开具的全流程贯通。
0710月大征期,
研发费加计扣除别错过!
对多数企业来说,10月征期还有一个重要的“政策窗口”——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明确,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10月预缴未选择享受的,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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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比例: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基础上再按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该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
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另有加码: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分别按120%和220%执行。
举个现金流测算的例子:某制造企业(查账征收、非负面清单行业)前三季度费用化研发费用合计400万元、尚未形成无形资产。若在10月预缴时享受加计扣除,可多扣除400万元,按25%法定税率计算,当期预缴税款相应减少约100万元,对企业现金流是实实在在的“减负”。
两点提醒:
一是行业边界。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负面清单行业企业不得享受。
二是亏损企业也能享。亏损企业同样可以在预缴时申报享受,通过加大当期亏损额、结转以后年度弥补获得递延收益。
实操提示:建议财税人员在10月申报前,与研发部门核实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归集情况,确保准确核算、及时享受。
08印花税申报实操
按照新印花税法的相关规定: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不再有按月的计征方式啦!
现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系统自动统一调整按季申报,营业账簿将自动转换为按年申报,无需另行申请。
印花税按次申报不需要做税种认定,直接登录申报即可。
大家可以登录进电子税务局自行查看税费种认定信息,路径为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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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申报操作如下:
登录电子税务局,搜索“财产和行为税”,点击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界面,就可以看到“印花税”申报选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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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纳税人没有进行印花税核定,就需要“按次申报”了,但是“按次申报”可能会遗漏忘记申报,那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纳税人可以前往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期限变更,将“按次申报”调整为“按季申报”。当然啦,各地税务机关要求可能存在一定差别,具体需要小伙伴们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最新政策哦!
来源:税务大讲堂,财务第一教室,梅松讲税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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