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司法体系马上要迎来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大拆分”。按照已经通过的法律,从10月2日开始,1948年设立、存在了78年的韩国检察厅将正式成为历史。
原本集中在检察系统内的侦查和起诉权将被拆开:负责起诉、维持公诉以及向法院申请令状的职能交给新成立的“公诉厅”;重大案件侦查则移交给隶属于行政安全部的“重大犯罪调查厅”。韩国《公诉厅法》和《重大犯罪调查厅组织及运营法》已经确定在10月2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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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检察厅
9月22日,韩国政府又通过了公诉厅组织和人员配置的最后一轮调整。现行法律规定的检察官员额为2292人,新公诉厅成立初期只准备保留其中约80%至85%,以后还将继续通过修改员额法缩减规模。原检察机关内部承担直接侦查的部门也在被成批取消,人员向公判、起诉等业务重新配置。
韩国这次不是把“检察厅”三个字换块牌子,而是在拆掉它过去最重要的一部分权力。
检察官以后可以起诉,但不能自己查
理解这次改革,首先要弄清韩国检察机关过去为什么这么特殊。
韩国检察官长期同时掌握侦查和起诉两套权力。检察机关不仅能决定一个案件是否起诉,对部分重大案件还可以自己立案、自己调查;警方把案件送来以后,如果检察官认为证据不足,也能够继续进行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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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检察厅
这种制度让检察系统在韩国政治生活中一直有很强的存在感。历届总统、财阀集团、高级官员涉及的重大案件中,检察机关经常直接站在调查第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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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电子会长李在镕
从文在寅政府时期开始,韩国就已经不断压缩检察机关的侦查范围。2021年实施的检警改革取消了检察机关对警方的一般性侦查指挥权,同时扩大警方独立办案和终结部分案件的权限,但检察机关仍保留部分重大犯罪直接侦查权。相关法律研究也把当时的改革视作从旧制度向“侦查、起诉分离”过渡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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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明政府现在做的,就是拿过“接力棒”,把这一步继续推到底。
今年8月,韩国政府批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连检察官的直接侦查和补充侦查权也一并取消。今后警方送来的案件即使存在遗漏,公诉厅检察官也不能重新亲自调查,只能要求警方补查。
因此10月2日之后,韩国传统意义上的“侦查检察官”基本就不存在了。
权力没有消失,而是被拆到了不同机构
检察厅手里的侦查权被拿走,并不意味着重大案件没人调查。
新设的重大犯罪调查厅初步编制达到2874人,其中2567人为调查人员,负责腐败、经济犯罪、国防采购、毒品、危害国家安全、网络犯罪以及歪曲法律等七类重大案件。总部之外,还将设置地方调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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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厅则留在法务部长官体系之下,主要负责审查案件、决定是否起诉以及法庭上的公诉工作。这样一来,一个重大案件从调查到进入法院,将由不同机关完成:调查人员负责找证据,检察官负责判断这些证据够不够起诉。
这正是韩国执政党共同民主党推动改革时反复强调的逻辑:过去一个机关既可以主动调查,又掌握最终起诉权,权力过于集中;把两者拆开以后,调查机关与公诉机关之间可以形成一道制度上的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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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韩国政府显然不准备给旧检察体系留下太多“原地复活”的空间,原有43个直接、联合侦查部门被重新调整,67个承担调查、讯问等工作的部门被取消;犯罪情报、科学侦查等过去服务于检察机关自行办案的组织也遭到撤并。
检察权拆掉以后,韩国又开始担心警察权太大
事情走到这里,新的争议也跟着出现了。
韩国最大在野党国民力量党今年8月已经向宪法法院提起宪法诉愿,认为检察官仍然拥有向法院申请令状等职权,却完全失去调查能力,在制度上存在矛盾;该党同时认为,取消检察官补充侦查权后,对警方调查的外部制衡可能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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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担忧并不只停留在党争口号上。韩国今年一些案件中出现警方调查遗漏、证据处理不当等争议后,国内又开始讨论:过去的问题是检察机关权力过大,现在大量侦查权转出去以后,会不会只是把权力集中到了另外一个系统。
就在9月28日,韩国国家调查本部长洪锡基还专门回应了这个问题。他认为重大犯罪调查厅成立后,腐败、经济、毒品、危害国家安全等七类案件会由新机构负责,因此并不能简单理解成“所有侦查权都给了警方”;与此同时,警方也承诺配合公诉机关提出的补充调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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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韩国这场改革真正值得观察的,并不只是10月2日那一天检察厅的牌子被摘下来。
78年的检察体系被拆开以后,韩国面对的是另一道更现实的题:如何避免原来集中在检察机关手中的权力,只是换了一个地方重新集中。
过去韩国争论的是“检察官为什么既能查又能告”,10月以后,问题会慢慢变成“调查机关由谁监督?”“公诉厅发现案件有问题却不能自己补查时怎么办?”“几个不同机构之间出了漏洞究竟由谁负责?”。
撤销检察厅只是这场改革最醒目的那一步。真正决定它最终效果的,反而是牌子摘掉之后韩国能不能建立一套既限制检察权、又能约束新调查权力的制衡机制。
检察厅没了,李在明能躲过“韩国总统魔咒”吗?
韩国政治一直有一个被媒体反复提起的说法——“总统魔咒”。全斗焕、卢泰愚曾因政变、受贿等案件入狱,李明博卸任后因贪污受贿等罪名遭逮捕并最终获刑17年,朴槿惠更是在被弹劾下台后一个月就遭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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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明面对的情况甚至还有些不同。过去不少韩国总统是在任期结束或政治危机爆发以后,调查才逐渐烧到自己身上;李在明却是在进入总统府以前,就已经身处多起刑事诉讼之中。
截至目前,他涉及的5起刑事审判全部因为总统任期而暂停,其中包括公职选举法案、大庄洞等地产开发相关案件、京畿道法人卡相关案件、教唆伪证案以及涉嫌向朝鲜非法汇款案。2025年7月随着水原地方法院暂停最后一起案件,5场审判全部进入停摆状态。法院给出的理由也是考虑到李在明已经担任总统。
其中最敏感的还是公职选举法案件。2024年11月15日,一审判李在明有罪。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认定其中部分言论属于虚假陈述,判处他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2025年3月26日,首尔高等法院推翻一审判决,判李在明无罪。到了2025年5月,韩国最高法院又推翻二审无罪判决,将案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新审理。李在明当选以后,首尔高院根据宪法第84条暂停审判,而且没有确定重新开庭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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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到了今年9月,这个问题依然没有真正消失。李在明提名的法务部长候选人金胜源此前曾参与执政党议员要求撤销李在明起诉的行动,因此遭到在野党质疑。但金胜源9月3日面对记者时表示,法务部长并没有直接决定撤诉的权限,他本人也没有打算要求撤销李在明的起诉,是否继续维持具体案件的公诉仍属于负责案件的检察官权限。
李在明目前这5场刑事审判之所以能够从政治争议变成正式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在其中承担了调查、强制侦查、决定起诉以及出庭维持公诉等多个环节。
现在检察厅消失了,但李在明身上已经进入法院的案件不会跟着那块牌子一起消失。如果几年后韩国再次政党轮替,李在明卸任后的司法问题可能很快就会重新摆到台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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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一点已经很难回避:李在明或许可以成为那个亲手结束韩国78年检察厅历史的总统,却未必因此跳出韩国前总统卸任后经常面对司法追责的政治循环。
甚至从他个人的处境看,“韩国总统魔咒”这一次根本不需要等到卸任以后才突然出现,因为他的几场审判只是因为总统任期暂时停在那里。
等总统身份消失以后,这些被按下暂停键的案件怎么办,才可能成为李在明卸任后最先面对的一道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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