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开挖问题备受中山市民关注。近日,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布了一起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案例,并责令违法单位改正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500元。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局大力整治非法占用挖掘城市道路问题,重点治理道路“围而不建”。2026年以来,中山城管联合相关部门、镇街累计检查在建项目超过700个(次),整改不文明施工问题超过100个,查处道路违规占用挖掘、超期施工等违法行为6宗,处罚金额超过6000元。
未经批准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罚!
中山城管本次公布的处罚案例发生在中山市小榄镇。2026年4月28日,执法人员在小榄镇某路段巡查时发现,某公司涉嫌未经批准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挖掘面积11.085平方米。经核实,其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之规定。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并按照《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城市管理类)》第三类市政建设管理类第一点第(三)项处罚裁量标准第6小点,中山城管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500元。
公告指出,城市道路是市政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随意占用挖掘。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提交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及有关设计文件,经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挖掘。任何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都将面临相关行政处罚。
“1+1+3”模式治理道路反复开挖、围而不建
此次案例背后是中山市对道路开挖管理的系统治理。今年中山两会期间,中山市政协委员提交了《关于破解建设项目占道施工“围而不建”难题,提升中山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的建议》,专门就上述问题建言献策。近日,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相关部门对该建议进行了回复。
该局在回复中指出,近年来,中山在市政道路管理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构建了“1+1+3”的治理模式,即联席会议机制、联合督导体系、三项制度配套。
比如,通过实施计划统筹机制,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各单位上报的计划进行统一汇总、整合归并、统筹研判,对同一路段、同一区域的各类挖掘项目统筹优化,推动多项目同步施工,最大限度减少道路重复围蔽开挖。
项目施工现场统一明确公示施工许可证、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及联系 方式、施工工期、监督举报电话等关键信息和监管二维码。中山城管政务网站同时向社会公开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年度和季度计划,通报至相关行业部门,推动项目情况信息共享,实现施工信息 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为进一步提升监督效果,市城管和执法局在现有道路施工“一码通”监管平台基础上,新增了工期智能短信预警提醒功能。许可到期前7天,平台将自动向施工单位推送预警短信,提醒按期完工,如需延期需提前办理审批手续,明确逾期施工的法律后果。许可到期前1天,再次推送收尾提醒短信,督促施工单位按期完工、及时撤场,并扫码上传竣工资料、完成线上报备。通过数字化前置提醒、闭环监管,有效减少施工逾期、围而不建等问题。
采写:南方+记者 雷海泉
【作者】 雷海泉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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