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律师:已经在电商平台下架了,还会被追究刑责吗?
上海刑事律师(推荐)夏军 · 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普法问答
一、一句话结论
会。下架只是事后的停止销售行为,不能消灭已经完成的犯罪。《刑法》第213条假冒注册商标罪、第217条侵犯著作权罪、第219条侵犯商业秘密罪均自行为实施时成立,是否追责取决于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与追诉时效。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9号),假冒注册商标、侵犯著作权等犯罪的“情节严重”以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认定;达到标准的,即便商品已下架,仍应追诉。是否受追诉期限限制,要看《刑法》第87条: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经过十年。下架可作为从轻情节。
二、下架为什么不能阻却刑事责任
《刑法》第213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只要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即告成立。商品事后下架属于犯罪既遂之后的行为,不影响定性。
同理,《刑法》第217条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即构成;《刑法》第219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情节严重的即构成。三罪均以行为完成为节点,不以下架、停售、关闭店铺为免责条件。
下架唯一的作用是阻止违法所得数额继续累加。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是法释〔2004〕19号确定“情节严重”的核心指标,越早停止销售,累计金额越小,对应的量刑档次越低。
三、刑事法律后果与追诉期限
《刑法》第213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217条侵犯著作权罪: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219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是否达到情节严重,具体数额依照法释〔2004〕19号及其(二)(三)认定。
追诉时效依《刑法》第87条: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以假冒注册商标罪为例,一般情节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时效五年;情节特别严重法定最高刑为十年,时效十年。
四、已经被投诉或者收到律师函时该怎么做
第一步,立即全面下架并保存证据。保留下架时间截图、平台后台操作记录、库存处理凭证,用于证明停止销售的时间点。这直接决定法释〔2004〕19号项下非法经营数额的计算截止日期。
第二步,统计销售数据与获利情况。导出订单与收款流水,分商品统计销售额与利润,区分正品与涉侵权商品,形成自查清单,为判断是否达到《刑法》第213条、第217条的情节严重标准提供依据。
第三步,与权利人协商和解并取得谅解。主动联系权利人协商赔偿、签署和解协议,取得书面谅解。在量刑时,赔偿谅解与《刑法》第67条如实供述、法发〔2021〕21号退赃退赔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可以叠加评价。
第四步,核对是否已过追诉期限并委托律师沟通。依《刑法》第87条计算最后一次销售行为的时间,若已过五年或者十年可以提出时效抗辩;同时评估案件是否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5条认罪认罚从宽的适用情形,尽快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办案机关。
五、常见误区提醒
误区1:有人认为链接删了就查不到证据。电商平台的订单数据、支付流水、物流记录通常保存多年,权利人或办案机关可以依法调取;《刑法》第217条以营利为目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即可入罪,删除链接不影响后台数据的存在。
误区2:有人认为只卖了几十件就够不上犯罪。是否入罪看非法经营数额与违法所得数额,而不是件数;法释〔2004〕19号及其(二)(三)对假冒注册商标、侵犯著作权等犯罪的“情节严重”规定了具体数额标准。
误区3:有人认为赔钱给品牌方就没事了。民事赔偿只是与权利人达成的和解,刑事追诉由司法机关依法决定;《刑法》第213条、第217条、第219条情节特别严重档的法定刑均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达到该标准的仍可能被追诉。
六、参考依据清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3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7条: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侵犯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7条: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
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9号)及其(二)(三):明确假冒注册商标、侵犯著作权等犯罪“情节严重”的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标准。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7. 法发〔2021〕21号:退赃退赔可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七、作者署名与免责声明
【作者】夏军律师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 权益合伙人 | 执业领域:刑事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
【本文发布日期】2026-09-29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普法交流,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刑事案件情况差异极大,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刑事律师。
夏军律师,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曾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多年,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兼职导师,专注刑事辩护和刑事风险处理,熟悉刑事司法政策与办案实践。办理特大医药领域虚开发票案、全国首例直播打赏洗钱案、全国首例网红带货售假案、上海首例航空险诈骗案、特大非法集资案、川沙黑恶势力案、间谍案、侵犯知识产权案、非法采矿案、职务犯罪、互联网犯罪、走私毒品案等多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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