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24,证券简称:光正眼科)9月30日发布公告,披露此前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的最新进展,相关诉讼已由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结案,明确了1300万元总案款的分期支付安排与对应股权解封规则。
据公告回溯,本次股份冻结事项最早可追溯至2020年:当时光正投资就光正装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事宜,向东莞市新希望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带有5年后预约磋商意向的要约邀请类《承诺函》。2025年7月30日,东莞市新希望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凭该《承诺函》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光正投资收购其持有的光正装备制造100%股权,案号为2025粤19民初358号,诉讼保全环节合计冻结了光正投资所持有的光正眼科13259915股股份。此前公司已分别于2026年2月7日、6月13日两次披露该冻结事项的相关公告。
本次披露的民事调解结果明确,光正投资与东莞市新希望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就本次纠纷约定了总额1300万元的调解案款支付节奏,目前第一期款项已完成支付。具体支付安排如下:
支付阶段支付时间要求对应支付金额附加说明第一期东莞中院出具本案调解书之日起十日内100万元同步由光正投资承担50%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目前该款项已履行完毕第二期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400万元第三期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分四个季度支付合计800万元,每季度支付200万元最晚支付节点分别为2027年3月31日、2027年6月30日、2027年9月30日、2027年12月31日
同步敲定的还有对应股权的解封规则:当东莞市新希望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累计收到案款达到500万元(含)后,对光正投资所持光正眼科股票的查封冻结将以1500万元价值为限(股权价值以提交解封申请当日的股份市价为准);同时该公司需在累计收到500万元案款之日起三日内,就超出前述价值限额的光正投资、周永麟相关股份查封措施,向法院提交解除申请。待光正投资付清全部1300万元案款后,东莞市新希望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需在收到光正投资通知后的五日内,向法院申请解除本案全部财产保全措施。
光正眼科方面表示,本次控股股东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形成实质性冲击。后续公司将持续跟进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均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官方公告为准,同时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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