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品住房销售制度迎来一次系统性调整。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规划资源局、上海金融监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自2026年9月28日起施行。
这份《实施意见》围绕商品住房销售制度,一共提出6个方面的政策措施,覆盖从预售到交付、从融资到土地、从质量到市场秩序的全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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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方面都改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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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信息,这6个方面分别是:加强预售管理、实施现房销售、推行主办银行制度、加大融资支持力度、优化土地供应管理,以及做好质量监管和市场秩序规范。
其中,预售管理与现房销售两项直接指向销售环节本身,主办银行制度与融资支持则关系到开发端的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管理和质量监管、市场秩序规范则分别对应前端供地与后端交付。
六项措施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从拿地、开发、销售到交付形成了一条完整的政策链条。
时间节点已经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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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的施行时间定在2026年9月28日。这意味着相关调整并非即时生效,而是留出了一段过渡期。
对于购房者和开发企业而言,这一时间点之后,商品住房的销售流程、资金监管方式以及土地供应节奏,都将按新的制度框架运行。
从政策组合看,加强预售管理与实施现房销售被放在前列,主办银行制度与融资支持紧随其后,土地供应管理、质量监管和市场秩序规范则作为配套收尾。六个方面环环相扣,指向的是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整体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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