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7日下午,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洪洞"黑砖窑"案作出一审宣判。
打手赵延兵被判处死刑,承包人衡庭汉被判处无期徒刑,窑主王兵兵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同一天下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副院长刘冀民向媒体通报了案件审理情况。这场发布会之后,"曹生村"这个洪洞县广胜寺镇下辖的小村庄,成了2007年中国法治进程里绕不开的一个地名。
2006年:三条沟砖厂开进了曹生村
事情要从更早说起。
据中国法院网公布的审理情况,2006年农历正月,河南淅川人衡庭汉经其弟介绍,承包了洪洞县广胜寺镇曹生村村民王兵兵的砖厂。这座砖厂位于村外的三条沟,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砖厂2006年3月开工。
为了让砖厂运转起来,衡庭汉通过中介,以每名民工350元的中介费,先后从郑州火车站、山西芮城、西安火车站等地带回民工31名。
这31人里,有9名是智障人员。
法院审理查明,砖厂开工后,为防止民工逃跑,衡庭汉先后雇用赵延兵、刘东升、衡明阳等人负责看守。砖厂生产期间,民工每天干活时间长达14至16个小时,晚上被锁在工棚内。
王兵兵作为窑主,在明知承包人一方有非法拘禁、伤害民工行为的情况下,仍然纵容,并参与追找逃跑民工。他还在砖厂养了4只狼狗看场护院。
这些细节,后来都写进了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2007年5月:一次排查掀开了盖子
案件被发现的经过,其实带有偶然性。
2007年5月,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播出专题片,曝光山西部分窑厂扣留未成年人充当苦力的情况。5月27日,洪洞县公安局广胜寺派出所在一次排查中,发现广胜寺镇曹生村一处砖厂工人行踪可疑,随后展开救援。
6月中旬,相关线索在网络上持续发酵。6月14日,山西省成立了"打击黑砖窑主、解救被拐骗农民工"领导小组。到6月16日,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落网。
从一次派出所的例行排查,到一起震动全国的刑事案件,前后不到一个月。
这也是这个故事里最值得记住的一点:它也暴露出,在此之前,一座无证砖厂能在村里连续运转一年多而未被发现,本身就是基层治理的一道缺口。
2007年7月17日:五个人的刑期
2007年7月4日和7月11日,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衡庭汉、赵延兵、王兵兵等5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一案。
法院审理认定,5名被告人为谋取私利,采用雇用看守等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强迫劳动,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罪。
7月17日,一审宣判:
- 赵延兵(看管):死刑
- 衡庭汉(承包经营者):无期徒刑
- 王兵兵(窑主):有期徒刑九年
- 衡明阳、刘东升(看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同时通报,涉及山西省黑砖窑案件共12起、涉案41人,其中7起案件审理完毕、29人受到刑事惩处。
一个多月后,2007年8月13日,山西省召开打击"黑砖窑"新闻通气会,公布了更新后的数字:司法机关对黑砖窑事件中实施犯罪的27起69名嫌疑人依法予以起诉,其中25案60人已审理完毕,并分别于7月17日和7月31日公开宣判。
两个口径分属不同时间节点的通报,前者是7月17日山西高院发布会上通报的已审结情况,后者是8月13日省政府通气会通报的起诉与审理总体情况,在此分别列出,不作合并。
2007年8月:95名公职人员被追责
比刑事判决更值得记录的,是问责。
在2007年8月13日的通气会上,时任山西省负责同志通报:纪检监察部门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查处,已有95名违纪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处分的具体构成是:开除党籍3人,留党察看7人,撤销党内职务7人,党内严重警告28人,党内警告5人;行政开除公职2人,行政撤职24人,降级19人,记大过15人,记过14人,警告1人。受到党政纪双重处分的30人。
在这95人中,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18人,乡科级干部40人。
其中,洪洞县曹生村"黑砖窑"案共追究有关责任人25人,含县处级干部4人、乡科级干部9人。
一个村的砖厂,最后追责到了县处级。这个比例,在当年是罕见的。
2007年之后:从一场风暴到一条法条
黑砖窑事件真正改变的东西,在判决之外。
2007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此后,《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强迫劳动罪"的相关规定,加大了对这类行为的惩处力度。
山西省在2007年8月的通气会上也承认,事件"暴露出我省在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漏洞和差距,暴露出对一些领域特别是广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监管缺位的问题,也暴露出一些地方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不力、软弱涣散的问题"。
承认漏洞,是修补漏洞的开始。
2019年:洪洞的另一种"扫黑"
十二年之后,洪洞的治安叙事换了一种写法。
2019年4月18日,经临汾市公安局指定管辖,洪洞县公安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收网行动中抓获黄炜等31人,并公开征集违法犯罪线索。据中新网报道,警方同时查处了多起违法犯罪案件,缴获管制刀具和吸食毒品工具、毒品。
2021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事迹公示中披露了临汾市人民检察院的三年数据:共提起公诉涉黑恶犯罪1037人,依法甄别并被法院认定"黑财"财物合计约110亿余元,办理了全国扫黑办、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陈兆平、黄炜、王海峰等重大涉黑案件19件。
从2007年靠一次派出所排查才偶然揭开一个村的盖子,到2019年通过指定管辖、异地用警、集中收网主动出击,中间隔着十二年。
这十二年,是同一件事的两种解法。
洪洞是山西的人口大县,广胜寺镇有闻名遐迩的飞虹塔。一座无证砖厂曾在这片土地上藏了一年多,这件事不需要回避,因为已经被写进了判决书和问责名单。
值得记住的是结局:5名被告人获刑,95名公职人员被追责,其中县处级18人、乡科级40人;全国性的整治非法用工专项行动随即展开,《劳动合同法》在事件发生的同一年通过;十二年后,洪洞的"扫黑"变成了指定管辖、集中收网、公开征集线索这样一套成熟流程。
真正的变化,不是没有阴暗角落,而是阴暗角落被发现的周期变短了。
从"媒体曝光—高层批示—全省排查",到"研判线索—异地用警—集中收网",再到把每一份判决书写进公开渠道,这是一条可以丈量的进步。
(你家乡那条你认为"没人管"的偏僻山路、废弃厂房,现在还有人定期巡查吗?)
本文素材来源于中国法院网(chinacourt.org)2007年7月《山西黑砖窑案:赵延兵被判死刑衡庭汉被判无期》、央视网(news.cctv.com)2007年7月17日及7月22日报道、中国经济网转载2007年8月13日山西省打击"黑砖窑"新闻通气会实录、中国新闻网2019年4月22日《山西洪洞警方公开征集黄炜等人违法犯罪线索》、人民网/中国长安网《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事迹公示启事》等公开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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