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干助贷的生意估计还没有干提前还贷的生意好,何况现在的政策下,一来肯定是全方位补全监管,二来就算违法违规成本必然大于盈利可测空间。
如今,《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就要在2026 年 9 月 30 日正式实施了,这个政策别说助贷中介了,就算我金融资格证集满,也不能违规在互联网上宣导金融产品。
该办法由央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明确规定除金融机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外,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或者变相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
这意味着,长期以来遍布朋友圈、短视频平台、生活社区的个人贷款中介,若无金融机构正式授权,其发布贷款信息的行为均属违规,即便获得授权,中介也只能作为渠道方,不能以 “贷款中心”、“信贷顾问” 、”银行客服“、”投资顾问“等自身名义发布营销内容,而必须由金融机构以自身名义对外披露产品信息。
同时,过去随处可见的“黑户可贷”、“秒批秒放”、“无任何费用” 、超低利率“等诱导性话术,以及多层转委托、套娃式导流、API 隐形导流等操作均被明令禁止,基本上宣判了非持牌经营主体的获客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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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去年的2025 年 10 月 1 日施行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即 “助贷新规”),已经从前端的资金端反向约束助贷机构开展此类营销。
在该政策下,商业银行要开展互联网助贷业务,必须遵循严格的机构准入标准、成本费用上限,要求商业银行承担合作机构的管理主体责任,就类似券商要保荐企业IPO,券商是第一责任人年一样。
其实就是倒逼银行在挑选助贷合作方时,不再只看流量转化能力,而是将合规水平、风控能力、资产质量作为核心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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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后端定价端,2026 年 8 月 1 日正式施行的《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击穿了助贷行业 “高定价覆盖高风险” 的盈利基础。该规定要求贷款人必须向借款人清晰展示包含利息、服务费、增信费等所有费用在内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实现息费全透明。
而过去助贷机构通过拆分收费、隐藏成本实现高定价的操作空间被大幅压缩,甚至转向负利润。因为,过去这个行业能野蛮生长,一方面是银行营销费用够,又不愿意承担宣导责任,其次就是”高定价覆盖风险、高转化摊薄获客、高周转放大规模” 的模式,堪称“飞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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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套《办法》组合拳全面落地后,海量金融中介型中小中介加速出清,这对于依赖社交平台导流、缺乏正规资质和技术能力的个体中介与小型机构而言,营销渠道的封禁几乎等同于业务停摆,因此,行业内大量从业者选择暂停业务、解散团队,甚至直接退出赛道,“自由发广告的时代已经结束”,行业门槛显著抬高,未来只有大型金融机构自建团队才能开展此类业务, “马太效应” 会进一步加剧。
其实,这个趋势早在Q2就已经反映出来了,根据 2026 年二季度财报,7 家上市助贷机构中 6 家业务规模出现收缩,且利润下滑幅度远大于收入下滑幅度。
其中奇富科技二季度撮合放款同比下降 25.1%,上半年归母净利润同比大降 63.52%;小赢科技撮合放款同比下降 70.2%,归母净利润降幅超 90%;维信金科上半年撮合放款同比大跌 85%,净利润下滑 94.44%;嘉银科技更是直接由盈转亏,上半年亏损 2.45 亿元。仅乐信实现撮合放款同比微增 4.8%,但在贷余额仍同比下降 11.4%。这表明,即使是具备合规基础的头部机构,也难以抵消政策收紧带来的冲击,原有盈利逻辑已不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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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国金融行业发展与监管的核心趋势其实很明显了,从税务到营销的全链路都在抓紧完成数字化基础下的各类监管查漏补缺。
未来,金融监管必然从 “机构监管” 向 “全链路行为监管” 深化,金融行业也会从 “规模扩张” 转向 “质量提升”,马太效应下,大船抗风浪的特性会越发明显。
总体而言,野蛮生长的阶段已经结束,合规时代将自动淘汰一大批过去粗放红利时代的企业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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