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催得再凶,也不能把人堵住、关起来,更不能把招工变成索钱的局。宁夏法院最近公布的两起涉恶案里,催收和敲诈背后的那些手段,最后都走到了刑事判决这一步。
宁夏高院9月9日发布消息:辖区法院前一天集中宣判两起涉恶犯罪案件。第一起发生在吴忠市同心县。法院查明,马某某等人借助网络招工平台找目标,假借应聘务工进入工地,再以管理严、住宿差等为由制造矛盾,用辱骂、围堵、威胁等方式向用工方索要不合理的路费、误工费等,先后作案16起。
这起案子由同心县法院一审宣判,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三年至七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责令退赔。
另一案由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公布,陈某某等12人涉及高利转贷、妨害作证、帮助伪造证据、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犯罪。案件中,有人为了催收非法债务,组织、指使他人通过虚假诉讼、限制人身自由、殴打等方式讨债。一审分别判处九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退赔;二审认为原判事实清楚、量刑适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让人气不过的,不是有人来核对一笔真实欠款,而是把欠款当成借口,连无关的人都被围堵、威胁,甚至限制自由。这些事跟正常提醒还款不是一回事。
也得把案子说清楚:这不是“催收打个电话就会判刑”,而是法院审理后认定的具体犯罪,里面有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虚假诉讼等行为。普通人遇到催收越界,先把时间、号码、录音、短信和被联系的人记下来;如果有人堵门、跟踪、威胁人身安全,先确保安全并及时报警。
法院判了,至少说明债务纠纷不是谁声音大谁就能赢。欠款该依法处理,违法的手段也该依法承担后果。你觉得催收里最不能接受的,是骚扰家人同事,还是上门围堵、限制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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