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大绥河人民法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把庭审现场“搬”至村委会,就地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搁置十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通过“巡回审判+基层联调”多元解纷模式,法庭联动司法所、村委会合力调解,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让长达十年的邻里债务纠纷在群众家门口圆满化解。
![]()
事情追溯至2016年,村民老李(化名)因资金周转困难,找到同村村民老王(化名),请求老王帮忙到向当地信用社办理贷款2万元。贷款发放后,老李仅支付700元利息,剩余本金及利息长期拖欠未还。因贷款登记在自己名下,逾期未还款将直接影响个人征信,为避免不良信用记录,老王无奈先行代为清偿了该笔贷款的全部本金及剩余利息。
还款当日,老李向老王出具欠据,书面承诺将于2024年还清全部款项。可约定还款期限届满,老李迟迟未履行还款承诺。老王多次私下沟通、上门催讨,均无果而终。多年邻里情谊因此产生裂痕,无奈之下,老王一纸诉状将老李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出行不便,且案件事实清楚、争议标的明确、矛盾焦点集中。为最大程度便民利民、减少群众诉累,将庭审现场设置在当事人所在村委会,上门开庭、就地解纷,开展巡回审判。开庭前,法官特意邀请双方都十分信任的司法所所长、村干部参与调解,汇聚基层力量,合力化解矛盾。
庭审现场,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庭审,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组织双方调解。法官向老李释明代偿债务的法律约束力,讲明逾期拒不还款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兼顾邻里乡情,辅以柔性疏导,劝说双方珍惜多年邻里情谊,理性协商解决纠纷。
在场的司法所所长和村干部用乡音乡情讲事理、拉家常,逐步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化解彼此心结。在多方耐心调解、温情疏导下,双方当事人放下隔阂、达成共识,自愿签订调解协议,明确了还款金额与还款期限。签字确认后,两名当事人当庭握手言和,彻底化解了纠缠十年的矛盾。
![]()
![]()
吉报江城发布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冯荟羽
图片来源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责编 冯荟羽 实习生 闫鹏屹
二审 丁美佳
终审 李婷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