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文|黄坚
9月3日,视障人士宋女士与男友前往上海迪士尼度假区游玩,并办理了残障人士通行服务卡。在园区内,一名工作人员看到她使用盲杖后询问:“是一直要用吗?因为园里人多,能不能收起来别用?”
宋女士随后向游客服务中心投诉,但因无法准确描述涉事工作人员的长相及所属部门,投诉未能有效锁定具体人员。次日,她再次入园询问监控情况,得到的答复是相关区域没有360度监控,工作人员向她道歉,并送了两张贴纸。
事情本来似乎到此为止。
但9月23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上海迪士尼客服询问盲杖能否入园。客服人员给出的回答却是:“盲杖属于棍类物品”,建议提前拍照、备注尺寸,发送邮箱“报备”,再由工作人员确认是否可以带入园。
![]()
图:宋女士和男友在上海迪士尼乐园拍的合影。
9月24日,上海迪士尼方面公开回应称,已经关注此事并向宋女士致歉,同时明确:视障游客进入度假区使用盲杖,无须报备。园方还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员工在无障碍服务和沟通方面的培训。
至此,一个令人尴尬的问题浮出水面:
既然盲杖本来就可以正常使用,为什么前线工作人员会要求视障游客收起来?为什么客服又会告诉消费者需要提前报备?
这恐怕已经不是一句“员工服务意识不足”能够解释的。
一、问题的核心,不是“棍子”,而是对人的认识
先把一个最基本的常识说清楚:
盲杖不是普通的棍子。
它当然有一根棍子的物理形态,但它的社会功能、使用目的和使用场景,与登山杖、自拍杆、球棒乃至其他所谓“棍类物品”完全不同。
对于视障人士而言,盲杖承担着探测路面、识别障碍、辅助定位和安全通行等功能,是其独立出行的重要辅助器具。
因此,当一个工作人员面对一个明显正在使用盲杖的视障游客,首先想到的是“人多,能不能把它收起来”,问题就不只是说话方式不妥,而是服务人员没有从视障人士的实际需求出发理解这件辅助器具的功能。
这恰恰是无障碍服务最忌讳的地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并明确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
更重要的是,该法明确规定:
“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
同时,法律要求国家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无障碍环境,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当符合残疾人的实际需要。
2023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进一步把这种理念制度化: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目的,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公共服务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无障碍设备和辅助器具,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无障碍服务;该法还明确鼓励文化、旅游、体育、商业、餐饮、住宿等服务场所结合自身服务内容,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辅助器具、咨询引导等无障碍服务。
上海自己的规定同样如此。
《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办法》明确提出,无障碍环境应当便于残疾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出入相关建筑物、获得社会服务;文化旅游服务方面,旅游景点应当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相应的无障碍服务。
所以,法律和公共政策的基本方向非常清楚:
不是让残疾人适应环境,而是让环境主动适应残疾人的合理需求。
这才叫无障碍。
二、最值得追问的,是“盲杖属于棍类物品”这句话
如果仅仅是某名工作人员一时失言,问题或许还可以归结为培训不到位。
真正让公众感到不适的,是9月23日客服人员给出的回答。
据媒体报道,当记者询问盲杖能否带入园时,客服人员称,盲杖属于“棍类物品”,考虑到视障群体的实际需求,可以拍照、备注尺寸后发邮件提前报备,再由工作人员确认是否能够携带入园。
这就出现了一个非常值得讨论的管理逻辑:
如果盲杖因为外形像“棍子”,所以首先被纳入一般性危险物品管理,那么一个管理制度究竟是在识别“危险物品”,还是只是在识别“物品长什么样”?
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
现代公共治理讲究的是实质判断,而不是机械分类。
一把菜刀、一根自拍杆、一根登山杖、一根盲杖,从物理形态上都可能是“长条状物品”;但它们的用途、危险性、使用者需求完全不同。
如果仅仅因为“长得像”,就进入同一管理逻辑,那么管理就会变得极其简单:
凡是长的,都管;凡是硬的,都防;凡是特殊的,都报备。
但问题也恰恰从这里开始。
因为真正专业的安全管理,从来不是“把所有东西都当风险”,而是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区分风险,然后采取比例适当的措施。
上海迪士尼目前公开的《上海迪士尼乐园游客须知》中,明确列出的禁止携带物品包括武器、仿真武器、刀具、危险或破坏性物品等;对于残障、高龄或者有特定健康状况而行动不便的游客,规则还明确允许携带轮椅等辅助通行设备。现行公开规则中并没有把盲杖作为禁止入园物品列出。
因此,从公开规则本身看,“盲杖属于棍类物品,所以需要提前报备确认能否入园”至少与园方后来明确发布的立场——视障游客使用盲杖无须报备——存在明显的不一致。
这也是这起事件最需要园方内部追问的地方:
到底是谁制定了这个“报备”说法?
是正式制度?
是内部培训材料?
是某个部门自己的理解?
还是客服人员自行作出的判断?
如果没有这样的制度,为什么客服会如此明确地向消费者提出“拍照、备注尺寸、发邮件、等待确认”?
如果曾经存在这样的内部理解,那么它又为什么会与现在的官方口径不同?
这比一句“员工说错了”重要得多。
三、“报备”为什么会让人不舒服?
因为“报备”两个字,看起来很温和。
它不像“禁止”。
不像“拒绝”。
也不像“没收”。
它甚至听起来还有一点“我们是在为你提供服务”的意味。
但对于一个视障人士来说,如果正常使用盲杖被设置了一道事先审批程序,那么它产生的实际效果就是:
我能不能使用自己的辅助器具,需要先得到你的确认。
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当然,企业对于具有明显安全风险的特殊设备设置合理的预约、登记、尺寸要求,并非当然违法,也不能因为出现“报备”两个字,就直接得出违法结论。
例如上海迪士尼现行规则对于电动轮椅就明确设置了提前登记、预约等要求。
为什么?
因为电动轮椅涉及尺寸、动力、运行速度以及设施承载等具体安全问题。
这属于基于具体风险作出的具体管理。
但盲杖不一样。
如果一个视障游客需要依靠盲杖独立行走,那么要求其收起盲杖,本身就可能增加她行动中的障碍。
这就产生了一个非常朴素的安全问题:
你所谓的“安全管理”,究竟是在减少风险,还是在制造另一种风险?
如果担心盲杖在人流密集环境中造成碰撞,更合理的服务逻辑应该是:
“您好,这里人比较多,需要我陪您走吗?”
或者:
“这里比较拥挤,我们安排工作人员协助您。”
甚至可以通过优化动线、加强现场引导、设置辅助服务等方式解决。
而不是:
“能不能收起来别用?”
前者是在解决问题。
后者是在把问题交还给残障游客自己承担。
这正是无障碍服务理念与传统“管理对象思维”的区别。
四、真正的安全,不应该以牺牲弱者安全为代价
这件事还有一个非常值得讨论的悖论。
园方如果说:
“因为人多,所以希望视障游客把盲杖收起来。”
那么就应该回答一个问题:
收起来以后,她怎么安全地走?
如果盲杖本身具有辅助判断障碍的作用,那么把它收起来,是否反而增加了视障人士与其他游客发生碰撞、摔倒或者迷失方向的可能性?
这不是说工作人员一定造成了现实损害。
从目前公开报道看,也没有证据表明宋女士因收起盲杖而发生人身伤害。因此,没有必要夸大事实,更不能直接据此认定已经构成侵权或者违法。
但法律上的“安全保障义务”和无障碍理念至少提出了一个很清楚的方向:
安全措施不能脱离具体人的实际需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受到尊重的权利;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履行相应义务。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还可能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所以,安全绝不是一句万能的“挡箭牌”。
安全管理必须有依据、有必要性、有针对性,也要考虑措施本身是否会产生新的风险。
否则,“安全”两个字很容易从保护人的工具,变成要求人服从管理的理由。
五、两张贴纸,为什么让公众如此不舒服?
因为这件事情真正涉及的并不是两张贴纸值多少钱。
贴纸本身当然没有问题。
问题在于:当消费者投诉涉及人格尊严、残障权益和服务歧视时,企业有没有真正回应问题。
![]()
图:上海迪士尼乐园赠送给宋女士的贴纸。
如果只是“对不起,这是工作人员沟通不当,送您两张贴纸”,那么很容易让人感觉企业处理的是一个普通消费投诉,而没有意识到事情背后的特殊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受到尊重的权利;如果经营者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等权益,法律还规定了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责任形式。
因此,处理此类事件最重要的从来不是“送了什么”。
而是:
你有没有真正理解消费者为什么受到伤害?
两张贴纸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一份真诚的道歉、一次认真调查、一次员工培训、一次制度纠偏,才有可能解决问题。
好在9月24日上海迪士尼的回应已经向前迈了一步:园方明确表示视障游客使用盲杖无须报备,并表示将加强员工无障碍服务和沟通培训。
这至少说明,舆论关注最终推动了规则和服务口径的澄清。
六、这不是“迪士尼是不是坏”的问题
讨论到这里,有必要保持一点理性。
把一名工作人员的失当言论,直接上升为“整个上海迪士尼歧视残疾人”,证据并不足够。
同样,也不能仅凭客服的一次错误回答,就认定整个企业的管理体系都存在系统性歧视。
事实和评论必须分开。
目前能够确认的是:
第一,确有视障游客反映工作人员要求其考虑收起盲杖;
第二,园方当时的投诉处理没有能够有效锁定涉事人员;
第三,媒体实测时客服曾给出“盲杖属于棍类物品,需要提前报备确认”的说法;
第四,上海迪士尼随后公开致歉,并明确视障游客使用盲杖无须报备;
第五,园方表示将加强员工无障碍服务培训。
所以,真正值得讨论的不是给上海迪士尼贴一个简单标签,而是:
为什么一家大型旅游服务企业,在一个如此基本的无障碍问题上,会出现前线员工、客服口径与最终官方口径不一致?
答案很可能比“某个员工不懂”复杂。
它涉及培训。
涉及内部规则。
涉及客服知识库。
涉及安全管理逻辑。
也涉及企业到底把残障游客视为什么样的消费者。
七、无障碍不能停留在一张“残障人士通行服务卡”
这起事件还有一个更深层的问题。
宋女士已经办理了残障人士通行服务卡。
换句话说,她已经明确告诉园方:
我是一个有特殊无障碍需求的游客。
可是,一张卡如果不能真正改变服务方式,它就可能只是一个身份标签。
真正的无障碍应该是:
你来了,我知道你需要什么;
你需要盲杖,我尊重你的使用;
你需要引导,我提供引导;
你行动不便,我提供辅助;
你需要信息,我提供无障碍信息;
你遇到困难,我帮助你解决。
而不是:
“这是残障人士通行卡。”
然后又把残障人士当作一个需要额外审批的“特殊对象”。
2023年《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核心关键词其实非常清楚——平等、充分、便捷、自主、安全。
这里最值得注意的是“自主”。
无障碍并不意味着把残疾人照顾成一个失去自主能力的人。
恰恰相反:
无障碍的最高目标,是让残疾人能够像其他人一样,自主地生活、自主地出行、自主地消费、自主地享受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
如果一个视障人士拿着自己的盲杖正常走路,却需要不断向别人解释:
“为什么我要用它?”
“它有多长?”
“能不能带进去?”
“需要不需要报备?”
那么真正的障碍,已经不仅仅存在于道路上。
它存在于人的观念里。
八、真正值得警惕的,是“按规定办”的思维
这件事情让我想到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很多时候,伤害一个人的并不一定是恶意,而可能是没有思考。
工作人员可能没有恶意。
客服可能也没有恶意。
保安可能只是执行培训内容。
管理人员可能只是按照流程处理投诉。
可是,当每个人都只负责自己那一小段流程时,最后承担全部后果的,却是那个具体的人。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警惕一种机械化的管理文化:
凡事先问“能不能管”,而不是先问“为什么要管”;
凡事先问“需不需要报备”,而不是先问“有没有必要”;
凡事先考虑“出了问题谁负责”,而不是先考虑“怎样让服务对象更方便”。
这种思维一旦蔓延,最后就会形成一种很奇怪的公共治理逻辑:
为了避免风险,所以要求大家报备;
为了避免责任,所以要求大家证明;
为了避免麻烦,所以要求特殊人群自己配合;
为了避免发生问题,所以干脆把活动限制掉。
表面上,风险被管理了。
实际上,人的正常生活空间却被一点一点压缩了。
九、“报备”不是原罪,但不能成为管理懒惰的遮羞布
必须强调:
报备本身并不是问题。
飞行安全、危险作业、大型活动、特殊设备、特定公共安全事项,当然可能需要登记、审批或者备案。
真正的问题是:
谁来决定什么需要报备?依据是什么?为什么需要?成本由谁承担?有没有必要?有没有更便利的替代方案?
如果一项报备确实对应真实、具体、可识别的风险,那么它可以有存在的理由。
但如果只是因为管理者“不确定”,就让所有特殊情况先来“报备”;
因为害怕担责,就要求消费者提供更多材料;
因为内部规则模糊,就让消费者自己举证;
那么“报备”就可能从风险管理工具变成责任转移工具。
尤其对于残疾人而言,这种制度设计更需要谨慎。
因为一个看似普通的流程,对于普通人可能只是多发一封邮件,对于视障人士却可能意味着额外的信息障碍、操作障碍甚至尊严上的压力。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所要求的,恰恰是服务本身要考虑残疾人的实际特点。
因此,如果真的需要确认某种特殊辅助设备,正确的思路也应该是:
让企业内部解决识别和判断问题,而不是把识别和判断成本转嫁给残疾游客。
十、一个真正文明的社会,不是“管得住”,而是“服务好”
我们经常说,一个城市文明不文明,看公共设施。
其实还可以再往前走一步:
看它如何对待那些不方便的人。
一个身体健康、视力正常的人走进迪士尼,很少需要解释自己为什么要走路。
一个视障人士走进去,却可能需要解释自己为什么要使用盲杖。
这就是无障碍真正要解决的问题。
不是把残疾人变成“被照顾的人”。
而是让他不必因为残疾而不断解释自己。
所以,这起事件最终不应该停留在一句“上海迪士尼已经道歉”。
道歉当然必要。
但更重要的是三个问题:
第一,员工培训是否真正改变?
第二,客服知识库和内部规则是否统一?
第三,类似事件发生后,企业能否建立真正有效的投诉追踪和纠错机制?
如果这三个问题都解决了,那么一次舆论风波至少可以转化为一次服务升级。
如果只是删掉一句话、换掉一个客服口径,而底层逻辑不变,那么下一个宋女士仍然可能出现。
结语:在说“按规定办”之前,请先看看眼前的人
阿伦特所讨论的“平庸之恶”,有着非常特定的历史和哲学语境,不能轻易与普通服务失误等量齐观。
但从更宽泛的社会治理意义上说,我们确实应该警惕一种不思考的执行:
规则摆在那里,所以执行;
流程摆在那里,所以执行;
系统提示这样写,所以执行;
至于眼前这个人究竟是谁、他为什么需要这个东西、这个规定放在他身上是否合理——
不再思考。
而真正专业的服务恰恰相反。
规则是为了人,而不是人为了规则。
安全管理是为了让人更安全,而不是为了让管理者更省事。
无障碍服务是为了让残疾人能够自主参与社会生活,而不是让残疾人不断证明自己“有资格”享受便利。
盲杖也不是一件等待审批的普通物品。
它是一名视障人士认识道路、感知障碍、保持独立行动能力的重要辅助器具。
![]()
图:上海迪士尼乐园。
所以,当下一次一个工作人员准备说出“这是规定”“需要报备”“能不能收起来”的时候,也许真正应该先问自己的,不是“我有没有完成流程”,而是:
这个规定放在眼前这个具体的人身上,合理吗?
如果一个人看不见,我们当然应该帮助他看见这个世界。
至少,我们不应该先要求他——
把自己的“眼睛”收起来。(完)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