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王某作为原告,将上海杰敏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鹏月实业有限公司及华某、张某列为共同被告,涉及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该案将于2026年11月26日9时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第三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属于民事合同类纠纷,相关涉案主体需按照法院通知要求参与庭审,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
该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由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承办,案件案号为(2026)沪0110民初17460号,主审人为孙某,目前案件已排期完成,后续庭审进展将由法院依法依规推进。本次诉讼将对涉事各方的房屋租赁相关权责划分产生直接影响。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王某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杰敏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鹏月实业有限公司、华某、张某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26 09:00:00 法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法庭第三十九法庭 案号(2026)沪0110民初17460号 承办部门民事审判庭 主审人孙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的两方企业主体分别为上海杰敏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与上海鹏月实业有限公司,纠纷围绕房屋租赁相关权责争议展开,目前公告暂未披露涉案相关标的具体金额,案件定于2026年11月26日正式开庭,各方当事人可提交相关证据材料,通过庭审程序厘清租赁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边界,后续判决结果将直接明确各方需承担的对应责任。
事件点评
本次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涉诉事项属于普通民事合同类争议,目前尚未进入实体审理阶段,涉案标的金额暂未披露。涉事两家企业需依规参与庭审,通过司法程序厘清租赁权责边界,后续判决结果将直接明确各方责任,对企业规范自身房屋租赁业务合规性具备明确的指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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