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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区范围内各位残疾人朋友及家属:
根据《成都市残疾人联合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成残联〔2026〕 22号)要求,从2026年7月1日起,残疾人居家安养补贴由直发个人调整为开展居家托养服务,为规范推进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朋友尽快前往所属街道(社区)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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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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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对象:具有锦江区户籍,持有锦江区核(换)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就业年龄段(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未就业(指未实现稳定就业,即没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且有居家托养服务需求、在锦江区范围内享受居家托养服务的智力、精神以及重度肢体残疾人(包括存在智力、精神或重度肢体残疾的多重残疾人),享受城乡特困供养待遇和享受退休待遇的残疾人除外。
2、服务内容及形式:居家托养服务是依据《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19),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补贴机构等形式,通过专业的组织或机构用上门的方式为分散居住在家中、不适宜或不愿意到机构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
3、办理地点:户籍地所属街道(社区)。
4、请携带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等书面证明材料。
5、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10月9日。逾期未申请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服务申请资格,本次申请结束后,仍可后续随时申请,随时受理。
如有疑问,可联系所属街道(社区)咨询。
成都市锦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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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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