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室里,用宗教概念解释心理问题要慎重
心理咨询师面对的,常常是一个人最难处理的那部分生活:失眠、焦虑、婚姻破裂、家庭矛盾,甚至长期无法摆脱的痛苦。
来访者愿意把这些事情说出来,是希望得到专业帮助。也正因为如此,咨询师对“问题为什么发生”的解释,很容易影响来访者对自己的认识。
如果焦虑被解释成“业障”,婚姻不顺被归结为“前世因果”,家庭接连出现问题又被告知与“冤亲债主”有关,心理咨询的专业信用实际上已经被带入了另一套解释体系。
邹凌瀚律师在办理涉宗教、涉迷信类刑事案件时,比较关注的正是这里:这些话后来有没有影响来访者作出财产上的决定。
一、咨询师说出的“因果”,不是普通聊天中的一句“因果”
人在长期焦虑或者生活遭遇重大变故的时候,往往很想知道原因。
心理咨询师恰恰处在一个能够提供解释的位置。
因此,“你的问题来自前世”“这是业障造成的”,从咨询师口中说出来,很可能被来访者理解为对自身问题的判断。
这与一个人在寺院里听到宗教义理,或者朋友之间讨论个人信仰,有着不同的语境。
心理咨询收取的是专业服务费用,来访者据此产生的也是专业信赖。
借助这种信赖,把复杂的心理、婚姻和家庭问题归结为无法验证的宗教原因,很容易让来访者形成一种新的认识:
原来自己的问题不在现实生活,
而在某个必须“处理”的因果。
一旦形成这种认识,后面的收费就值得格外谨慎。
二、“问题需要化解”,很容易成为下一笔收费的起点
有些事情真正发生变化,是从“怎么办”开始的。
既然是业障,就要消业;
既然有因果,就要化解;
既然存在某种影响,就需要参加课程、仪式或者购买相应服务。
第一次付款以后,又被告知还没有解决彻底,于是继续处理、继续收费。
原本的心理咨询,到这里已经出现了另一条交易逻辑:
咨询师解释问题,来访者相信这种解释,再为解决这个问题付款。
如果几万元、十几万元就是沿着这条路径支付出去的,那么前面的宗教化解释,在案件中就不会只被当成咨询内容。
它会成为判断来访者为什么处分财产的重要事实。
三、到了刑事案件里,司法机关会把“话”和“钱”放在一起看
邹凌瀚律师办理诈骗以及涉迷信类刑事案件时,一直强调不能仅凭几个宗教词汇认定犯罪。
“业障”“因果”“改命”等词语本身,不是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刑事审查仍然要落到具体行为上: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有没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来访者是否因此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处分财产。
所以真正值得关注的,是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能不能连起来。
先告知存在某种严重问题;
随后强调不处理可能产生不利后果;
再提出收费的解决办法;
付款以后,又出现新的问题或者新的收费理由。
如果这样的过程反复出现,司法机关自然会追查每一笔钱产生的原因。
尤其是高额、连续收费的案件,“如果没有前面的这些说法,来访者还会不会付款”,往往会成为认定欺骗行为与财产处分之间关系的重要问题。
四、不要把专业信任变成宗教化收费的基础
心理咨询当然可能接触来访者的宗教信仰。一个人的信仰经历,本来就可能是理解其生活经验的一部分。
需要谨慎的是另一件事:
咨询师不能因为掌握了来访者的信任,就轻易替他的痛苦确定一个无法验证的宗教原因,更不宜再由自己出售这个原因的“解决办法”。
这条边界并不复杂。
邹凌瀚律师长期办理涉宗教、涉迷信及诈骗类刑事案件。很多案件进入卷宗以后,当初看似零散的几句话,会和付款时间、金额、收费项目一一对应起来。
咨询师当时为什么说“必须化解”,来访者为什么随后转账,第一次付款以后为什么又产生第二次、第三次收费,都会成为需要解释的事实。
心理咨询面对的是人的困境,不应当利用这种困境,再制造一个只有付费才能解决的“因果”。
否则,原本用于帮助来访者的专业信任,最后可能成为刑事案件中最难解释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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