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冬,湖南韶山,毛岸青回到毛氏宗祠,也带回了父亲毛泽东给当地土改干部的一段口信。此时,韶山正在进行划分阶级成分、分配土地的工作,最难处理的,偏偏是毛泽东自家的情况。
难在哪里?
毛家早年的经济变化,并不是一句“贫农”或“富农”就能概括。毛泽东在接受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采访时,曾谈到父亲毛贻昌的经历:毛家起初贫困,后来靠节俭和经营,逐渐赎回、购置了一些田地,又做谷米生意,家境才慢慢宽裕起来。
按照毛泽东的说法,父亲年轻时家贫,后来成为中农,最终达到富农水平。这个判断,指的是毛贻昌经营家庭经济时的状况,并不等于几十年后土改时毛家仍然保持着同样的经济基础。
这正是问题的关键。
毛贻昌去世后,毛泽民曾负责料理家中事务。毛泽东兄弟投身革命以后,家中田产和房屋由族人代为管理,收入除了供养家中老人、孩子,也曾用于支持革命活动。相关收支还通过账簿记录下来,留下了“清抵簿”等材料。
有意思的是,这些产业并没有一直带来稳定收益。战争、捐税、国民党地方势力的盘剥,以及家庭成员不断增加的生活负担,使田产收入逐渐入不敷出。到了后来,账目中甚至出现了亏欠和负债。
韶山解放后,土改工作进入划成分阶段。工作人员核查毛家情况时发现,毛家不仅有土地、房屋等历史遗产,还存在拖欠佃户、负债等问题。按当时掌握的账目,家产即使全部变卖,也不足以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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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矛盾出现了。
若只看毛家过去拥有过的土地,似乎不能简单按贫雇农处理;若看土改前后的实际状况,家产已经难以维持正常生活,更谈不上靠收租过日子。何况,毛家主要成员大多早已离开乡村,投身革命,并非普通意义上的经营地主或富农家庭。
韶山县委为此召开群众会议,听取各方面意见。会议开了几次,仍没有形成统一结论。有人认为毛家曾有较多田产,有人则认为这些财产早已用于革命和家庭支出,现存家底甚至资不抵债。
按照土改政策,划分成分要看土地占有、剥削关系和实际经济状况,还要履行调查、申报、评议等程序。毛家当时既缺乏能够直接作为划分依据的完整经济实体,也没有人主动提出一个明确成分,因此,县里暂时没有给毛家正式划定阶级成分。
这并不是回避。
恰恰相反,暂不划定,是在材料复杂、意见不一的情况下,按照程序作出的谨慎处理。县委干部真正担心的,是毛泽东的身份会不会给基层工作带来压力,也担心处理不当,引起群众误解。
1949年11月,毛泽东与来京探亲的向三立谈到家乡土改时,曾表示,父亲晚年经营家庭时,家境确实达到过富农程度。但他同时强调,判断成分不能只看过去,更要依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
据有关材料记载,毛泽东还说过:“我家该是什么成分,就是什么成分。”这句话的分量,不在于替家人争取一个好听的称呼,而在于明确反对因个人身份改变政策尺度。
韶山干部后来写信,请示毛家分田和成分问题。信中没有直截了当地追问,却提到了人均耕地和分田安排。毛泽东看出了其中的难处,便让回韶山探亲的毛岸青转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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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句话,态度十分清楚:“家人不参加分田,家产由政府处理;家庭阶级成分,实事求是,该是什么就是什么;人民政府执法不徇私情,按政策办事,人民会拥护政府。”
县委由此明白,毛家不能因为毛泽东是党的领导人,就享受特殊处理;也不能为了显示公正,刻意把毛家划成某种成分。调查所得是什么,政策要求是什么,就按事实办理。
此后,毛家遗留的土地、房屋等问题,按照土改政策处理。至于家中债务,毛泽东也曾交代族人,生活困难要依靠土地改革后的生产逐步解决,而不是向政府提出特殊要求。
这场发生在韶山的成分讨论,表面上只是一个家庭的划分问题,实际触及土改中最重要的原则:阶级成分不能凭传闻决定,不能按政治地位加码,也不能为了照顾名声而随意更改。计划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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