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的夏天特别热,教室里那台吊扇吱吱呀呀转着,把粉笔灰搅得满屋子飞。我趴在课桌上,盯着旁边那条“三八线”——我用铅笔刀刻的,歪歪扭扭,深一道浅一道。那时候男女同桌都要划这条线,谁过界谁就是“叛徒”。我的同桌叫林小燕,扎着两个羊角辫,眼睛又黑又亮,像两颗泡在水里的葡萄。她成绩好,脾气犟,跟我从开学第一天就结下了梁子。
那天下午自习课,我写作业写得手肘发酸,一不留神胳膊肘越了界。林小燕二话不说,拿起铅笔就戳了我一下。我疼得“嘶”了一声,缩回手,瞪她:“你干嘛?”
“你过界了。”她头也不抬,继续写作业。
“过一下怎么了?你上次还拿橡皮擦占我这边呢。”
“那是我的橡皮擦没地方放。”
“你橡皮擦比脸还大,没地方放?”
她抬起头,眼睛眯起来,那是她发火的前兆。我太熟悉了。果然,下一秒她把铅笔往桌上一拍,声音不大但很脆:“你再说过界的事,我对你不客气。”
“你不客气能怎么着?”我那时候也是个刺头,十二岁的男孩子,最要面子,当着全班的面被一个女生威胁,哪能怂。
她没说话,低下头继续写。我以为她认了,得意洋洋地把胳膊肘又放了过去,还故意往里推了两公分。然后我就感觉手臂上一阵剧痛。
她咬了我。
是真的咬,不是闹着玩的。她一口咬住我小臂内侧那块嫩肉,牙齿隔着短袖校服咬进肉里,我疼得整个人弹起来,椅子“哐当”一声倒在地上。全班都看过来,有人起哄,有人尖叫。我使劲甩胳膊,她就是不松口,死死咬住,眼睛瞪着我,里面亮得吓人。
“松口!你疯了!”我大叫。
她不松。我甩了四五下,她整个人都被我带起来了,还是咬着不放。最后是班长跑过来拉架,把她硬拽开的。我的胳膊上留下一圈紫红的牙印,第二天变成了乌青,一个星期后才消。那是我从小到大受过最重的伤,比跟人打架挨的拳头都疼。
那天放学,她拦住我。我以为她又要动手,下意识退了一步。她却从书包里掏出一管红霉素软膏,塞到我手里。
“抹上。”她说,语气硬邦邦的。
“你咬的我,你还有理了?”
“谁让你过界。”
“你属狗的啊?”
她盯着我看了两秒,忽然说了一句话。那时候我们都才十二岁,小学六年级,什么都不懂的年纪。她说:“你记着,我这辈子赖定你了。”
我当时觉得她神经病,骂了一句“疯婆子”,拿着那管软膏跑了。但胳膊上的牙印好了以后,留了一块淡淡的疤。后来很多年,那块疤一直都在。夏天穿短袖的时候,总能看见。每次看见,我就想起她那双黑亮黑亮的眼睛,还有那句莫名其妙的“赖定你了”。
后来我们上了不同的初中,不同的高中。偶尔在街上碰到,她会冲我点点头,不笑,也不说话。我有时候想叫住她问问,但每次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问什么呢?问她为什么咬我?问她那句话什么意思?太傻了。
再后来我去了外地读大学,她留在县城。我听我妈说她考了师范,毕业后回镇上小学当了老师。又过了几年,我听说她结婚了,嫁了个做建材生意的。再后来又听说她离了。这些消息都是我妈在电话里随口提的,我“嗯”两声,没往心里去。那时候我已经有了自己的生活,工作、恋爱、买房,忙得脚不沾地。1993年那个夏天,那个咬我胳膊的女孩,早就被埋在了记忆的最底下。
直到去年,我妈生病住院,我赶回县城。在医院走廊里,我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她穿着白大褂,头发剪短了,戴着一副细框眼镜,正低头看病历。她瘦了很多,眼角有了细纹,但那双眼睛还是黑亮黑亮的,跟三十年前一模一样。
我愣在原地。她抬起头,看见我,也愣住了。
“你……”她张了张嘴。
“林小燕。”我叫了她的名字。
她看着我,过了好几秒,忽然笑了。那个笑容很淡,但我知道她是真的在笑。她说:“你妈在三楼,36床。我刚查完房。”
“你怎么在这儿?”
“我调到县医院了,去年的事。”她把病历合上,“你妈情况稳定,别太担心。”
我点了点头。然后两个人就沉默了,站在走廊里,旁边是来来往往的病人和护士。消毒水的味道很重,日光灯白晃晃的,照得她脸上的疲惫无处可藏。
“你胳膊上那个疤,”她忽然开口,“还在吗?”
我愣了一下,下意识撸起袖子。那块牙印的疤痕经过三十年的岁月,已经变得很浅了,几乎跟周围的皮肤融为一体,但仔细看,还能看出那一圈淡淡的痕迹。
她看了一眼,低下头,嘴角弯了弯:“还在啊。”
“你属狗的,咬得深。”我说。
她笑出了声,然后忽然又安静了。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说:“我那时候说的话,你还记得吗?”
我没说话。我当然记得。
“我离婚了,”她看着自己的手指,“去年的事。他做生意赔了钱,脾气不好,我忍了几年,忍不下去了。”
“嗯。”
“你妈住院这段时间,我每天都来查房。第一天看到病历上你的名字,我还以为是同名。后来看到你来了,才知道真的是你。”她抬起头,直视着我,“三十年了,我一直在想,要是再见到你,我要跟你说什么。但真见到了,又觉得什么都不用说了。”
“那就别说。”我说。
她看着我,忽然伸出手,在我胳膊上那块旧疤的位置轻轻碰了一下。她的手指很凉,消毒水的气味从她的指尖漫过来。
“我当年说的话还算数。”她说。
我看着她。三十年前那个扎羊角辫的女孩,如今站在我面前,穿着白大褂,眼角有细纹,手上的皮肤不再年轻。但她的眼睛还是那么黑那么亮,像两颗泡在水里的葡萄。她说她赖定我了,十二岁的时候说的,现在她四十二岁了,又说了一遍。
我沉默了很久。走廊里的灯忽明忽暗地闪了一下,我妈在病房里咳嗽了两声。我低头看着自己的胳膊,那块疤在日光灯下几乎看不见了,但我知道它在那里。一直都在。
“行。”我说。
她愣了一下:“什么?”
“我说行。你赖吧。”
她看着我,眼眶慢慢红了。然后她别过头去,用手背飞快地擦了一下眼睛,声音有些闷:“你这人,这么多年了还是这么不会说话。”
“你当年咬我的时候也没见你会说话。”
她转过头来瞪我,眼睛红红的,却带着笑意。那个表情跟三十年前一模一样——要发火,又忍着。我忽然觉得,好像什么都没变。她还是那个她,我还是那个我。只是中间隔了三十年,一段失败的婚姻,一个一直在原地等,一个走了一大圈才回来。
我妈出院那天,林小燕来送。她站在医院门口,脱了白大褂,穿着一件浅蓝色的连衣裙,头发别在耳后。风吹过来,她的裙摆轻轻晃动。我妈坐在轮椅上,看看我,又看看她,忽然说:“这姑娘是不是你小学那个同桌?咬你的那个?”
我妈记性真好。
林小燕的脸红了。我推着轮椅,装作没听见。但我妈不肯放过我,又补了一句:“你那时候回家告状,说有个疯丫头咬你。我看了那牙印,心疼坏了。没想到啊,兜兜转转,还是她。”
“妈,”我说,“您别说了。”
“我说错了吗?”我妈拍了一下轮椅扶手,“这姑娘好。这么多年了,一直没走。我在医院住着,她天天来看我,比我亲闺女都上心。你不在的时候,都是她陪我说话。”
我看了林小燕一眼。她低着头,耳朵红透了。
那天晚上我送她回家。走到她家楼下,她站住了,转过身来看着我。路灯昏黄,照着她的脸,一半明一半暗。
“你什么时候走?”她问。
“后天。”
“哦。”她点了点头,垂下眼睛。
我想了想,说:“我打算把工作调回来。我妈年纪大了,身边得有人。”
她抬起头。
“你那个学校,”我又说,“还缺人吗?”
她愣了好几秒,然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她笑起来很好看,眼睛弯弯的,像三十年前我惹她生气后她忍着不笑的样子。
“缺,”她说,“缺个体育老师。你行吗?”
“我当过兵,怎么不行。”
“那你来。”
“行。”
她伸出手,在我胳膊上轻轻拍了一下,正好是那块疤的位置。然后她转身上楼了,楼梯间的灯一层层亮起来,又一层层暗下去。我站在楼下,点了一支烟。月光很好,洒了一地白。我低头看了看胳膊上那块旧疤,三十年了,浅得几乎看不见了。
但我记得。一直都记得。
那年夏天,那个咬我的女孩,她说这辈子赖定我了。我以为是句狠话,没想到是句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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