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今年青浦区首次协议出让两幅地块公示,均来自华新凤溪社区“城中村”改造地块,均为安置房,总用地面积约4.43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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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今年青浦区协议出让第一、第二号文公示发布,即沪青协信示字(2026)第1、2号文,也就是今年青浦区首次协议出让的两幅地块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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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幅地块均来自青浦区华新镇凤溪社区单元“城中村”改造地块。它们分别是25-01、22-06地块,土地用途均为征收安置房。两地块总用地面积约4.43公顷(约66亩),容积率均2.2,这意味着总计容建筑面积将达97509平方米
两地块协议出让公示详情如下:
一、青浦区华新镇QPS6-0201单元25-01地块(“城中村”征收安置房项目-华新镇凤溪社区)
地块位置:东至新凤中路、南至凤星路,西至观友路,北至凤友路
土地级别:八级
土地面积(公顷):2.69
容积率:2.2
土地用途:征收安置房
出让年限(年):70
地块绿地率:35%,计9411.85平方米,其中集中绿地率10%(本次公示存在瑕疵,公示显示该地块绿地面积为6097.81平方米与22-06地块一致,但两块面积不一致,显然绿地率均为35%情况下,那么绿地面积不应该一样)。
二、青浦区华新镇QPS6-0201单元22-06地块(“城中村”征收安置房项目-华新镇凤溪社区)
地块位置:东至新凤中路,南至凤友路,西至古思浜南路,北至吊塘江
土地级别:八级
土地面积(公顷):1.74
容积率:2.2
土地用途:征收安置房
出让年限(年):70
地块绿地率:35%,计6097.81平方米。其中集中绿地率10%。
两幅地块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中除了地块绿地率、绿地面积外,其余要求均基本一致,具体如下: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及管理要求:
(1)该项目内须配建综合服务设施不少于100平方米(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需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且临街布置,方便到达,相关建设内容应在建筑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权属无偿移交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
(2)住宅地块中,按每300户不低于25㎡的标准配建智能末端配送设施(智能快件箱)服务用房,优先设置在小区出入口。
2、住宅管理要求:
中小套型住宅设计建设标准以本市相关部门政策为准
3、自持物业要求:
(1)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区配套商业物业、商品住宅用地配套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物业外)。
4、节能、节地等资源能源节约要求:
(1)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建筑单体预制率不应低于40%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60%,应按以下规定建设及管理:沪建建材〔2025〕250号。
(2)出让宗地中建筑应当达到不低于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3)项目应进行可再生能源太阳能光伏设计,光伏安装面积不低于屋面面积的30%。
5、BIM、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1)受让人应当组织各参建单位按照《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指南(2025版)》开展规划、设计、施工各阶段应用,并在设计、施工、竣工交付阶段开展正向BIM应用。
(2)海绵城市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年径流污染控制率:53%,具体指标数值依据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正式同意的《青浦区(管委会)海绵城市建设规划(2018-2035年)》中明确的地块指标要求确定,并符合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要求。
6、通信管理要求:
(1)该地块内所有楼顶须预留移动通信基站的安装位置,后续根据信号覆盖需要确定安装点位并建设传输管孔设施和电源容量设施。
(2)根据《住宅区和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工程技术标准》(DG/TJ08-606-2023),该地块建筑地下室、电梯井道和公共楼道须设置室内分布系统。
7、股权管理要求:
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其出资比例、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等均不得改变。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公示中并没有明确两幅地块的安置房是否为全装修交付。
两幅地块公示时限均为20日,本公示在2026年09月28日24时截止。
进入下一轮公示将会标注协议出让价格。
不出意外的话,上述两幅安置房地块最终受让人为中交城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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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溪社区“城中村”改造,是上海“两旧一村”重点工程,也是上海同批次规模最大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总占地约 1272.7 亩,总投资超360 亿元,由央企中交城投整体统筹开发建设,属于市级、区级重点城市更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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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溪正在打造上海TOD5.0 全新范式:以轨交站点为核心,向外依次布局产业、商业、公园、学校、住宅构建步行尺度内的完整微型城市
而这次计划协议出让的两幅安置房地块也将受益于示范区线凤溪站及周边配套的辐射。
(以上内容解读仅供参考,一切请以官方规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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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上海市政府网、中交城投等
编辑:青浦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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