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11日电 据央行网站11日披露,阳光人寿因多项违规被罚款314.4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四类违法行为:1.未按照规定开展洗钱风险评估或者健全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2.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3.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4.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与其进行交易。
因此,对阳光人寿给予警告,罚款314.4万元。
![]()
来源:央行网站
同时,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中心支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部梁某泉,因对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与其进行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0.76万元。(中新经纬APP)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