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医药零售行业协会
药店的药品价格将迎来史上最严监管,且结算金额排在前200名的药品被列为重点监测目标?
01重点监测排名前200药品?
最近,业内流传着一份名为《关于做好多渠道比价监测治理工作(第二批)的函》的文件,若该文件属实,定点药店的药价将迎来史上最严监管。
该文件的内容显示,要求各地医保部门汇总今年1月—6月本地区定点药店结算金额排在前200名的药品,纳入多渠道比价监测的重点范围,并在9月21日前上报比价处置结果。
之所以受到关注,是因为该文件设置了两条“红线”,一条是针对药店,一条是针对药企,而且把两者的“命运”连在一起。
该文件规定,定点药店价格明显高于本地挂网价3倍以上的药品,列为药价风险品种;本批次监测中有5种以上药品、高于挂网价3倍以上的定点药店,列为风险处置重点目标。对挂网价明显高于定点药店或网络药店价格1.3倍以上、且已被执行红黄标风险预警管理的药品,通过约谈提醒等方式督促企业下调挂网价格。
以往药企对医院和药店有两套价格体系,因销售渠道不同存在价格差异,但这个新规实施互相对标、双向严查,等于把两者的价格置于统一标准的监控之内,以消除不合理价差。
该文件的真实性有待证实,不过严管药店价格的“风向”是可以确定的。
在前段时间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局长姚雷表示,在加强药品价格监管方面,已构建“全链条价格监管体系”,覆盖了原料药流通、成品药生产销售、医疗机构和药店购销等各个环节。
从具体内容来看,这件文件是“全链条价格监管”的实施举措,针对性较强,因此有不少人都对其真实性持相信的态度。
02监管药价“风暴”持续加强
4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发布(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到要“引导药店合理制定药品零售价格”与“完善药品挂网价格管理”。
《意见》要求编制定点药店医保药品量价比较指数,加强对医保定点药店的协议管理,定期评估价格执行情况。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比价,研判异常价格,促进不同渠道药品公平合理定价”。据此推测,假如上文的提及的文件属实,则是根据《意见》指导出台的实施细则之一。
其实在《意见》出台前,严管药店药价早有迹象。去年青海依托全国价格监测监管系统,构建了覆盖全省8个市州、45个区县的137家药店的价格监测网络,并对蒲地蓝消炎口服液、盐酸二甲双胍片、非洛地平缓释片等21种重点药品实施常态化价格数据采集,与此配套的是价格异常信息报送与响应机制。
今年4月7日,黑龙江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药品挂网价格高于零售渠道价格线索核查治理的通知》,对平台挂网价格高于定点药店“众数价”1.3倍的药品进行价格治理,要求相关企业主动将药品挂网价格调整至合理水平。
据了解,此次有284个品种被纳入“挂网价格高于零售渠道价格线索”,其中有18个的挂网价是零售众数价的10倍以上,最高的甚至超出303倍。
与青海相比,黑龙江“锁定”的品种数量大幅度提升,且设立了明确的“红线”。而8月福建出台的新规,比黑龙江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不仅扩大了品种的范围,而且没有时间限制——常态化执行。
8月26日,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发布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挂网药品价格联动的通知》,该通知一开始就明确范围是“我省所有已挂网药品”,此前山西、湖南、山东先后出台的同类规定都不包括集采中选药品和国谈药品。
该通知规定,给药企一周时间主动进行价格调整后,将常态化开展价格监测、动态调整、风险处置等相关工作。
03从“线上线下一体化”到“全链条”
近年来出台的相关系列新政趋势显示:对定点药店药价的监管,已从初期阶段性的专项整治,发展到“线上线下一体化”,再到“全链条”的常态化过程。
去年下半年,有媒体报道了一些地方的定点药店对医保与非医保存在“阴阳价格”行为,如一盒感冒颗粒刷医保卡要31元,而非参保者购买只需17元。
针对“阴阳价格”行为,国家医保局于9月2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监测处置的通知》,要求加强数据筛查和现场核查、加对定点药店协议管理,并纳入飞行检查范围,做好常态化的监测治理。
如今各地对定点药店普遍采取的监测、监管措施,就是按照该通知要求的“持续用好药品比价小程序”、“进一步推进量价比较指数应用”、“定期开展药价风险品种核查处置”制定的。
显然,应用量价比较指数对药店药价监管的作用明显,如今年5月烟台2467家药店下调2万多个品规的价格,平均降幅22.63%,便是受此影响。
如何管理好定点药店的药价,《意见》中提出要“用好网上药店价格发现功能”,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比价,研判价格异常,即“线上线下一体化”。然而线上和线下表现出来的是实体药店与电商平台或网上药店的销售价格,都属于零售终端的价格,要做到对药品价格的完全监管,还要解决不同销售渠道的不合理价差问题,于是“全链条”监管应需而生。
同时监管定点药店的药价和药企的挂网价,又让定点药店的药价与药企的挂网价作为彼此的参照对象,互相制衡与监督,可使之趋向合理、规范的要求。
假如上文提及的函件属实并实施,将会对药店的药价带来新一轮的冲击与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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