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天津市宏信船舶运输有限公司因船舶污染物、压载水和沉积物管理相关违规行为被南疆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明确,该公司涉及的违法情形为不按照规定监测、监控,未如实记载和保存船舶污染物、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排放及操作记录,最终被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本次处罚是海事管理机构强化船舶海洋污染防治监管的具体举措,相关违规记录将同步纳入天津市宏信船舶运输有限公司的海事信用档案,对其后续海事业务办理、船舶营运资质核验等环节产生相应影响。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天津市宏信船舶运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205U 违法案由不按照规定监测、监控,未如实记载和保存船舶污染物、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排放及操作记录(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2022000068-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09 作出处罚机关南疆海事局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被处罚主体为天津市宏信船舶运输有限公司,其违法事实明确为未落实船舶污染物、压载水和沉积物的监测监控要求,也未对相关排放及操作记录进行如实记载和规范保存。本次处罚的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2022000068-1-1,针对该违规行为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涉事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12*******205U。本次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9月9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南疆海事局。海事部门也借此提示辖区内相关船舶运输企业,需严格落实海洋环境保护相关法规要求,规范船舶污染物全流程管理,避免出现类似违规情形。
天眼查数据显示,天津市宏信船舶运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4月10日,法定代表人杨二朋,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17人,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3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天津市滨海新区航运贸易大厦5-1908。股东信息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首次持股日期1李亚58.52%1755.62013-11-04-2天津鑫之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1.48%1244.42009-09-23-
事件点评
本次天津市宏信船舶运输有限公司因船舶污染物等操作记录不合规被海事部门处以6000元罚款,属于海洋环保领域的常规轻微行政处罚。该事项涉罚金额极低,不会对企业日常运营、现金流及合规资质造成实质性冲击,也未触发重大违法失信认定标准,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的影响十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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