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江湖没有永远的情人,只有永远的利益,这句话放在这件事上,再合适不过。谁能想到,一段和身家不菲的中年富豪纠缠多年的感情,最后换来的不是安稳生活,而是沉甸甸的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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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深圳,年过六十、混迹投资圈子多年的富商,偶然结识一名90后年轻姑娘小丽。两人不顾各自的身份,发展起婚外亲密关系。相处的这些年里,男人出手阔绰,一笔又一笔大额资金转到小丽账户。漫长的交往当中,女孩数次怀孕、无奈流产,网络传言当中还牵扯到代孕相关的纠葛,日子看似轰轰烈烈。
纸终究包不住火,这段隐秘的关系还是被富豪的妻子撞破。就在所有人以为富豪会护着外面的恋人时,剧情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反转。他果断站回原配这边,夫妻二人并肩,开启双线维权。
一方面富豪前往派出所报案,控告小丽编造各种理由骗钱,还拿曝光两人私事作为筹码胁迫自己给钱,涉嫌诈骗与敲诈勒索;另一方面妻子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丈夫送出的每一笔巨款,都属于婚内夫妻共同财产,私自赠与第三者本身就不合规矩,要求全额追回所有钱款。
按照司法流程“先刑后民”,民事官司暂时停下,优先审理刑事案件。一审落槌,法院判定两项罪名全都成立,数罪并罚,判处小丽十四年有期徒刑。
一纸判决下来,全网吵翻了天。
有人拍手叫好:明知道对方有家室还纠缠,不断从男方手里拿大额钱财,所作所为触碰法律红线,重判一点都不冤。
可也有不少网友心里打了个问号:两个人相处这么久,每一笔转账都是男方主动操作,如果本质上属于恋爱期间自愿赠与,直接上升到刑事重罚,会不会尺度太重?如今小丽已经提起上诉,案件还有变数,关键就看能不能拿出证据,证明当初给钱完全是男方心甘情愿。
这里也跟大伙分清一件事,很多人容易把两件事混为一谈。民事层面,丈夫偷偷把夫妻共同财产送给第三者,原配去起诉追回,基本都能得到法律支持;但要认定构成诈骗、敲诈勒索,门槛要高得多,必须要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刻意虚构事实、拿着把柄胁迫要钱,具备非法占有钱财的主观想法,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根本不是一回事。
老话说,贪小利者,必受大困。一段建立在别人婚姻之上、靠金钱堆砌出来的关系,从一开始就埋着定时炸弹。甜蜜的时候,钞票随手而来;一旦利益破碎,昔日枕边人转身就能成为送你走进法庭的人。
人性经不起利益考验,婚外的捷径看着光鲜,脚下全是深坑。不要妄想靠着一段错位的感情改变人生,踏踏实实地走好正道,守住底线,才是保护自己最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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