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四年级学生在周日于家中自缢,送医抢救后仍不幸离世。父母随后将学校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金额接近70万元。
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孩子在家中出事,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父母认为学校存在过错,但一审法院给出了明确结论——学校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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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为何判学校不担责
法院审理后认定,事发时间为周日,地点在家中,不属于学校管理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学校在事件中不存在过错,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为何也不赔
针对保险公司的索赔同样被驳回。法院指出,涉案保险条款中自杀不属于赔付范围,保险公司无需支付赔偿金。
最终,一审法院驳回了父母的全部诉讼请求。这起案件再次提醒家长:校园责任险的保障边界,并不覆盖学生在校外、非上学时间发生的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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