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发视频吐槽,在建的盐城智慧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要求工人在食堂吃饭,禁止出来吃。从衣着看,这些应该是工地上的建筑工人。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规定劳动者在指定地点、场合消费,也不得规定劳动者的消费方式。”工地食堂就是“指定地点”,强制工人在此消费,明显违规。第五十七条也规定了罚则:违反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法定代表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该项目的总承包是江苏海瀛腾飞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用的也是国有资金,更应依法依规。干活已经够累了,连吃顿饭都要被安排,这活干得也够憋屈的。请盐城市劳动监察部门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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