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位房东在9月6号发帖提到,今年6月他同意租客用自己房子申请公办学位,帮老大顺利入学,当时口头答应明年老二也能继续免费使用这个名额,并收了2000元作为“学位协调费”,结果到了9月初,租客突然退租搬走,只留下一张房东签过字的纸条,房东现在担心老二是否还能继续用这套房申请学位,感觉自己可能被对方设了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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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在房东群里闹得挺大,有人支持房东这边,觉得学位是房子附带的稀缺资源,值个十几万,口头说说根本不算数,租客搬走了还占着学位,等于白捡便宜,还有人讲自己踩过坑,说租客退租后伪造续租合同,利用教育局审核的漏洞让二胎也上了学,最后得花几个月时间申诉才能扳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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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的人觉得租客做得对,他们指出租赁合同上没写不能使用学位,租期到了人家自然可以搬走,房东先收了钱又答应过,现在反悔就是自己违约了,而且深圳的政策确实允许一家几个孩子用同一套房申请学位,租客没有违法,只是利用了一下制度的空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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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问题在这里,深圳申请学位需要两个材料,租赁备案和实际居住登记,只有房东签字的知情书,教育系统不认可,房东现在应该做的事情是,赶紧注销租客全家的网格居住登记,这一步如果做晚了,就算人已经搬走,只要登记还在,系统可能还认为他们是实际居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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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麻烦还没完,租客可能补办假合同、重新办理租赁备案,房东如果没有留下书面证据证明已经终止承诺,到时候就说不清楚,更让人头疼的是,老大已经用了学位,这套房子的学位小学锁定六年、初中锁定三年,租客搬走不等于解锁,房东自己的孩子以后想用,还得等老大毕业或者转学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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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需要立刻办理注销居住登记,微信上说明口头承诺已经作废,保存好聊天记录和租房合同,打电话问区教育局了解知情书是否有效以及如何申诉造假问题,确认学位锁定不会因为退租自动解除,今后在租房合同里加上一条规定,写明学位只能在租期内使用,退租后立即失效,如果违约就扣押金,建议扣款金额至少一万元。
说实话,这件事表面是诚信问题,根子在于资源太紧张,房子本来用来住人,现在变成抢学位的工具,房东和租客之间不只是租赁关系,更像临时组队分蛋糕,谁手快就多拿一口,教育公平的本意被房子的稀缺性搅成你争我抢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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