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记者获悉,因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伪造、变造会计凭证,近期,海南康雅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没款775325元、海南康雅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甘某山被罚款20.3万元。
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6年3月26日对海南康雅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立案调查。调查结果指出,海南康雅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与琼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签订食堂委托管理合同,合同期限为2024年3月1日—2027年2月28日,约定食堂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无盈利运营模式。甘某山作为海南康雅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全面掌控食堂经营及公司资金。甘某山在无真实业务往来情况下,指使琼海嘉积尝鲜猪肉摊经营者周某宝、琼海长坡付小芳蔬菜摊经营者杨某平、琼海嘉积符式梁水产品摊经营者符某梁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4张,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合计票面金额236145元。
据悉,海南康雅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是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银海北二横街2号201。针对海南康雅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8月28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南康雅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作出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170325元,罚款60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海南康雅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甘某山作出警告、通报批评,罚款20.3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椰网
编辑:戴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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