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110,我要举报,我女儿吸笑气!”
9月1日,一通报警电话打进杭州建德公安梅城派出所,报警人老陈(化姓)举报自己的女儿在家里吸笑气。
老陈的女儿小陈租住在杭州,大学毕业,前几天回家住了一晚。早上老陈去女儿房间敲门叫她起床吃早饭,女儿不应声,想办法进门后,老陈发现女儿躺在床上,怀里抱着一个瓶子,女儿半昏半睡。
看着眼前的场景,老陈暴跳如雷,和女儿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并且报了警。梅城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老陈一家情绪都很激动。
“把你养这么大,书都白读了。”
“怎么能做这种事情?怎么这么没出息啊……”
“再这样,我们就不管你了。”
从头一天晚上(8月31日)23点30分开始,小陈躲在家中吸食笑气,一直持续到次日天亮,整整9个小时,期间昏睡1小时,醒来之后继续吸食,完全沉浸在“笑气”带来的短暂虚幻快感之中,直到民警到来,小陈还处于晕晕乎乎的状态中。
面对父母的强烈指责,小陈躲在奶奶身后,一言不发,不断地哭泣。出警民警说话:“奶奶比较溺爱孩子,坚称这个事情家庭内部解决就好了,不要麻烦警察。但是孩子的父母一定要报警,不忍心看女儿变成这个样子,希望借助公安的力量,把女儿从危险的泥潭里拉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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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了解到,这其实已经不是小陈第一次吸食笑气,2026年她就先后4次因吸食笑气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可她依旧没有醒悟,一次次重蹈覆辙。最近的这一次是被男友发现,男友把情况告知了小陈的父亲。
老陈万般无奈:“孩子已经成年,又不和我们住在一起,真不知道该怎么管……她才20多岁。”
梅城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固定了相关证据,面对民警讯问,小陈对吸食“笑气”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表示,梅城派出所已和小陈居住地的派出所、司法所进行了警务联动,未来将对其进行重点关注。
“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常温下是一种无色有甜味的气体,具有轻微麻醉作用,吸入后会引发短暂快感,或导致面部肌肉失控,露出不自主的“假笑”表情,因此得名“笑气”,长期吸食会对身体造成不可逆的损伤,据最高人民法院今年6月25日新闻发布会披露的典型案例显示,有17岁女孩长期吸食“笑气”神经受损,双腿无法行走。
今年4月2日,杭州市举行“全民禁毒三十年”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了解到,“笑气”滥用低龄化特征十分明显,2025年全市查处滥用人员中35周岁以下的人员占比高达95.8%。
杭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笑气”已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监管。《浙江省禁毒条例》也做了专门规制,把它纳入禁毒监管的范围,对滥用情形依法实施临时管制,开展危害预警、规范管理和戒除治疗。个人吸食、注射“笑气”,以及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都是被严格禁止的。
警方提醒:如果发现有人非法贩卖、储存、吸食“笑气”,请第一时间拨打110举报,共同守护平安健康的生活环境。珍爱青春,远离笑气!别让短暂的“假笑”,换来一生的真伤痛。
来源:橙柿互动·都市快报 记者 邱婵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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