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涉老消费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针对老年群体的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贵港市市场监管局纵深推进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和“护老提升”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查处一批违法案件。现公布2起典型案例,以警示震慑、规范引导,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案例一 平南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张秋萍涉嫌销售添加危害人体健康物质食品案
案情介绍:根据投诉举报移送线索,经查,当事人张秋萍从他人处无偿取得散装浸泡酒,在未取得生产企业授权、无合法生产资质的情况下,自行打印、粘贴标称他人企业信息的“刀未老(配制酒)”标签,私自灌装后通过网络对外销售。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对“刀未老(配制酒)”进行抽检,检出西地那非377mg/kg。当事人张秋萍销售非法添加西地那非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且其行为已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2026年5月,平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案件意义 :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网络私自灌装、贴牌销售非法添加违禁物质食品的违法案件。当事人张秋萍利用网络平台隐蔽经营,私自加工贴标、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极大,严重侵害消费者身体健康权益。严格依法查办、精准定性、及时行刑移送,程序规范、定性准确。通过案件查处,有力震慑了网络食品非法加工、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压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对辖区网络食品经营秩序、强化食品安全源头管控具有良好的警示和规范作用。
案例二 覃塘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某食品经营部对食品开展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案
案情介绍:根据投诉举报线索,覃塘区某食品经营部以会议形式销售的普通食品“赵氏普众酒”,宣传具有治疗疾病的功效,涉嫌虚假宣传,并提供了相关录音证据。经查,当事人以发放邀请函,赠送鸡蛋、面条等礼品的方式,吸引周边中老年人多次聚集到其经营场所参加“赵氏普众酒”的推广会销活动,并播放宣传视频,向参会人员宣传或暗示其具有疾病治疗功能。
2026年6月,覃塘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件意义:会销虚假宣传的核心受害群体多为老年人,本案是纵深推进“护老”提升专项行动的典型实践。不法商贩通过“免费礼品引流+夸大功效诱导”的套路,让老年人高价购买无治疗功效的普通食品,甚至因延误正规治疗而损害健康。本案的查处对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行为形成有力震慑,有利于促进诚信自律合规经营,切实守护老年人的消费安全与合法权益。
内容来源 ▍“贵港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编 辑 ▍庞丹婷
校 对 ▍李家任(见习生)
终 审 ▍郑瑞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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