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韩国法律界的一份27人联名抗议信,再次将李在明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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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者可谓不善。
27人中,金贤为首,前韩国律师协会会长,这个头衔换个说法,就是韩国所有律师的顶头一把手;沈揆喆,韩国前国会议员;曹大焕,青瓦台前首席秘书……
并且,他们的能量还远远不止于此。这次发起联名抗议的27人都来自韩国最强学府首尔大学的法律系,他们还有不少校友,更何况进入社会多年,这些精英积攒起来的人脉得多么深厚?
他们为什么要花大力气抗议、反对李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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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得追溯到今年8月份,李在明拒绝了韩国大法院院长曹喜大的提名。
简单来说,韩国最高院有两人要退休了,空缺的位子自然得有人补上。而按照韩国法院的规矩,由谁来接替位置,这是法律界自己决定的事情,外界无从插手。
但曹喜大与李在明的关系不好,甚至可以说是针锋相对。所以在8月的空缺名单提交中,他并未按照传统亲自前往青瓦台面见李在明,只是简单发了几份书信。
李在明对此的回应很直接——既然你不尊重传统,我也就不尊重你的想法。两个候选人,孙凤基和金成洙。李在明同意了金成洙的提名,否决了孙凤基。在他看来,其他人更合适,法律界对此就有意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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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的关系有些复杂,长话短说,就是曹喜大破坏了潜规矩,而李在明也坏了潜规矩。
曹喜大的行为很好理解,过去那么多的最高院院长都是要面见总统,提出提名的,这就是潜规矩。
而李在明又坏了什么规矩?
法官的任命,分为三个流程,用大白话讲,选人,确定,投票表决。选人是法院自己选,确定正式候选人是总统进行,表决是国会来,这就是韩国效仿美国搞的“三权分立”。
但在现实中,往往第一个阶段就会决定生死,总统、国会几乎不会插手后续的事情。所以笔者前文会说,谁能接替这个位置,韩国法院内部讨论下就能得出结论了。
李在明如今突然动用权力否决,不就是坏了一直以来的潜规矩?但他的行为合不合法?合法,因为这是宪法赋予他的权力,只是过去的总统从未行使过,久而久之,就被默认不存在了。
可规矩就是规矩,不会因为长期不用就失去了效力,笔者私以为,李在明这一次的做法,挑不出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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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说,韩国政坛内本该如此,既然是学了三权分立,凭什么国会和总统不能对法院的选人表达意见?这不就成了法院的独断专行了吗?总统和国会还怎么监督法院?
只是,李在明的举动是要冒着大风险的。
他终究会有下台的一天,而且远比法官下台要早。按照韩国以往清算前总统的惯例,非常有可能,等到李在明被判刑的时候,审判他的恰恰是今天坐在位置上的曹喜大。
李在明如今与曹喜大结仇,未来这个大法官有没有可能对他下手极重?如果被顶格宣判,李在明有可能要在狱里待上整整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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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这事的结局一共有两个可能。首先,李在明借此直接把韩国的法律系统握在手中。
试想,最高院法官的位置总不能空着,李在明有法定的确定权,大可以不停行使这项权力,把自己不喜欢的候选人统统“剔除”在外。法院虽然能决定具体人选,但若是提交的名单完全过不了李在明这关,他们在选择候选人的时候也只能参考李在明的意见。
这样,李在明或许就能选一个关系不错的法官上台,这样他未来下台了,多少还有些援手在。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李在明最终与法院妥协了,这其实才是法律规定的“三权分立”的真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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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想,李在明也不可能永远拖着此事,否则法律系统乱套了,他会受到多方弹劾,这也是他身上的压力。
用通俗的话来说,李在明可以无限拒绝,但拒绝的多了,他自己也会受到影响。并且,法院也可以选择僵持着,不挑符合李在明心愿的候选人,到时候两方一起拖着,一起受到舆论的压力。
最后,是不是只能双方各让一步?选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人出来?这就叫做所谓的“相互监督”。但无论是哪一种,李在明只是破坏了不合理的潜规矩,而算不上破坏规矩的那一个。韩国法律界的联名信,反而暴露了他们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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