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包头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包府办发〔2025〕55号)、《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住房保障轮候库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包头市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中心于2026年7月1日面向社会发布公租房配租通告共735户家庭申请,经过“三审三公示”最终确定347户公租房申请人符合摇号条件,定于2026年9月9日上午9:00在市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办公楼一楼会议室进行摇号。摇号配租规则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摇号配租的公租房共71套,具体房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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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租金不包括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实际发生的水、电、燃气、供热、有线电视、通讯、物业服务等费用。
二、分组摇号规则
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摇号前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部门、公证机构、媒体、申请人代表等的监督和见证下,现场公布此次公租房配租符合摇号条件的347户申请人(家庭)及分配的71套房源信息。本次摇号配租采取个人意向选择与电子随机摇号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摇号结果。摇号将分三组进行:
(一)第一组为优先保障人群。共71户申请人,通过摇号取得19套房源;
(二)第二组为非优先保障人群。共276户申请人,通过摇号取得43套房源;
(三)第三组为递补人员。剩下未摇中的申请人全部作为递补人员。市本级公租房出现放弃房源的,按摇中序号及空置房源退出时间依次进行意向递补。具体递补方式另行通知。
三、摇号监督及信息公布
本次摇号配租由市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中心组织,纪检部门跟踪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以及符合配租资格的20名申请人代表现场监督。摇中结果由公租房智慧服务系统同步以短信的方式通知申请人,公证处现场出具公证证明。摇号结果也将在包头住房和城乡建设官网及微信公众号线上公布。
四、办理入住
摇号完成后,办理入住事宜将由公租房智慧服务系统以短信的方式通知,本次公租房的入住手续办理地点为包头市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中心二楼东业务大厅(包头市昆都仑区友谊大街87号)。接到短信后7日内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配租资格作废并退出市本级公租房轮候库。
五、突发情况
在摇号过程中如遇停电、屏幕或电脑软硬件故障等突发问题致使摇号中断不能正常进行时,已产生并宣布的摇号结果有效。经工作人员现场排除故障,视问题情况当天或者隔天继续进行摇号。
本次摇号配租规则由市公租房摇号配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包头市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中心
2026年9月1日
来源:包头住房和城乡建设;编辑:詹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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