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李佳雪)近日,证监会官网显示,对元道通信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元道通信存在违法事实,一是元道通信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二是元道通信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元道通信在其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违反《证券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所述情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李晋、燕某、曹亚蕾,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吴志锋。
证监会决定对元道通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约2.39亿元罚款;对李晋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罚款;对燕某(已故)免予处罚;对曹亚蕾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吴志锋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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