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何佳仪
9月4日,宁波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樊开曙、时任董事会秘书樊开源被出具警示函,相关记录一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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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波证监局
经查,2015年2月,樊开曙与他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100万股公司股份,实际形成50万股原始股份代持关系。该代持纠纷后续经司法程序认定,相关股权转让及代持法律关系因违反公司法强制性规定归于无效。但该代持事项迟迟未对外公开,直至2025年年度报告才予以披露,造成公司IPO招股说明书,以及自2017年上市至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多份定期报告中,股东持股信息披露不准确。
监管认定,合力科技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监管规定;樊开曙作为实控人,对代持未披露负有主要责任;时任董事会秘书樊开源知悉协议事项,却未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组织信息披露,同样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
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合力科技、樊开曙、樊开源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汲取教训,强化法规学习,保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需在收到决定书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当事人如不服监管措施,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措施执行。
据公开信息,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曾用名“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属制造业,主营业务为汽车用铸造模具、热冲压模具及铝合金部品的研发、设计与制造。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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