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发布行政处罚公示,山东味乐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因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被曲阜市应急管理局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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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信息显示,本次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宁曲)应急罚〔2026〕45号,处罚决定日期8月24日,经执法核查确认,山东味乐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违法事实。
曲阜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项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结合处罚依据《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鲁应急发[2025]1号)第18号第A阶次:有1台(套)安全设备的检测、改造、安装、使用、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作出罚款10000元的裁定。
据爱企查公示资料显示,山东味乐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08月05日,注册地位于曲阜经济开发区(西区)阳春路西首路北(时庄),法定代表人为闫玉古。经营范围包括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粉类制成品);调味料(固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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