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梨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办理申请执行人任某与被执行人娄某执行案件过程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有效化解执行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本案执行标的共计700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全面核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考虑到被执行人一次性全额履行存在现实困难,为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沟通,释法明理,耐心做好调解工作,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寻找可行的履行方案。
经充分协商,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约定,和解当日,被执行人娄某通过微信转账向申请执行人任某支付案款20000元;剩余50000元案款按季度履行,前两个季度每季度给付20000元,剩余10000元于第三个季度付清,分期清偿全部债务。首期20000元微信转账案款当场履行到位。
执行和解既守住法律底线,又兼顾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后续,梨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持续跟踪监督和解协议履行情况,如被执行人未按期履约,申请执行人可依法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
来源:梨树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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