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集团)发布声明称,中央新影集团从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集团名下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67号院内4号办公楼(中视云投大厦)7-10层进行租赁、招商、经营、合作等业务。
声明指出,任何单位或个人以该房产可租赁、经营、招商为名义进行的行为均为诈骗行为,涉嫌重大刑事犯罪。中央新影集团对违法行为给集团造成的重大经济和名誉损失绝不姑息,将通过法律途径切实维护集团的合法权益。
中央新影集团在声明中强调,郑重敬告各界不要轻易相信任何单位或个人的言行,如有轻信他人违法犯罪行为的言行所产生的经济、财产损失均应由行为人自行承担责任。望各方谨慎对待,避免因他人违法行为被诈骗遭受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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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集团)(简称“中央新影集团”)由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和北京科学教育电影制片厂作为骨干企业组建而成,2019年划归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原标题:《中央新影集团发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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