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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伏产业网官微)
9月2日,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以及子公司江苏双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部分资产被查封的情况进行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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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宇晶股份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江苏双晶收到了盐城经开区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原告盐城东创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江苏双晶(被告一)向盐城东创支付租金37525136.89元,滞纳金 31270.94元,合计为3556407.83元,同时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江苏双晶的所有股东(被告之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江苏双晶上述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并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律师费、保全保险费及案件诉讼费用。目前该案件已进入受理程序,尚未开庭审理。
目前,江苏双晶基本账户在浦发银行盐城分行营业部的资金被冻结,冻结限额为3760万元,实际冻结金额为40.33万元。同时,江苏双晶自有设备106台(账面价值约10001.43万元)及小型普通客车2辆(账面价值约5.35万元)被查封,合计账面价值约10006.79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66%和净资产的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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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截至公告披露日,宇晶股份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253.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1.62%。其中,宇晶股份作为原告涉及金额5726.08万元(占55.84%),作为被告涉及金额4527.63万元(占44.16%)。宇晶股份表示,作为原告的案件主要系清理应收账款需要,作为被告的案件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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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晶股份表示,被冻结资金占公司货币资金总额仅0.18%,日常运营资金充足,不构成实质影响;被查封资产目前未被限制正常使用,但后续若法院采取进一步措施,可能存在司法处置风险。宇晶股份已于2023年7月完成对江苏双晶注册资本的实缴出资,不存在未出资情形。宇晶股份正积极与原告沟通,争取尽快解除冻结查封,并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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