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龙海锋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宝安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情形、处置结果及相关法律依据,是海事管理机构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清单要求的具体落地案例。
本次处罚决定对当事人的相关海事违法记录不予纳入失信惩戒范畴,不会对其后续正常开展船舶进出港相关作业活动造成限制性影响。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龙海锋 违法案由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14042000098-1-2 处罚内容不予处罚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4504*******0233 处罚法律依据《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12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03 作出处罚机关宝安海事局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龙海锋所涉的违法情形属于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2026版对应案由范畴,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4042000098-1-2,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其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04*******0233。本次处罚的作出严格遵循《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12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3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宝安海事局,充分体现了海事管理领域对轻微依法免罚事项的精准适用,兼顾了监管力度与执法温度。
天眼查数据显示,龙海锋成立日期2024年7月3日,法定代表人龙海锋,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8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两山乡五峰山村185号。
事件意义点评
本次宝安海事局对龙海锋涉及的船舶进出港未报告事项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是严格对照海事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及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作出的合规处置。该结果既明确了相关行为的违法属性,又通过免罚体现海事监管的柔性包容导向,有助于引导相关航运从业者主动规范后续进出港报告操作,降低后续合规风险,对当事人的正常航运经营活动未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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