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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行政复议便民服务水平,根据工作安排,即日起,邓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接待整体搬迁至邓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原址不再办理行政复议咨询接待业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址地点及联系方式地点
邓州市中州路与穰邓大道交叉口(邓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102室)。
二、办理事项
即日起,新址行政复议办公室正式对外办理行政复议接待业务,具体包括行政复议咨询、当面接收申请材料、组织案前调解等。
2026年9月1日
源自:邓州司法行政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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